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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及各区政府针对企业参加和举办展会项目的政策补贴措施汇总

发布时间:2024-03-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市级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 对在线下举办的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予以资助。为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参加境外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支持组展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鼓励重点企业“走出去”,加强深圳优质产品推介。
深圳市推动外贸稳规模稳份额稳增长工作措施
(十三)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优化外贸企业出入境办证机制,为企业商务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引导企业入驻深圳展品海外展示交易中心,加密交易中心海外买家直采专场对接会举办频次。依托深圳全球经贸网络,帮助企业拓展供销对接渠道。鼓励企业及行业商协会组织举办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吸引一批世界商展百强、中国展览百强、细分领域国际国内头部展会(论坛)项目落地深圳。(市商务局、贸促委、投资促进局、公安局,各区政府)
深圳市建设国际电竞之都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文规〔2023〕3号
第十六条 举办电竞活动扶持项目
(一)资助方向:重点支持举办高水平电竞展会、论坛等重大电竞产业活动及电竞消费促进活动等项目。
对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电竞专业展会,给予展会经营方每届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500万元资助。
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十)支持深圳品牌走出去。鼓励深圳终端品牌企业加速拓展海外市场,对参加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德国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IFA)等国外智能终端领域高端展会的展位费按照实际支出的80%予以补贴,单次展会最高不超过80万。在深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电子展,鼓励智能终端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积极参展,对参展单位展位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推动在对口帮扶地区、飞地城市设立深圳终端品牌展销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三)支持参加水产品推广交流活动。  
1.扶持内容:支持渔业企业自行参加由省、部级单位及部属事业单位指导或主办的展会、推介活动。
2.资助标准:给予不超过每场活动费用总额50%,最高10万元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二十六)发挥展会论坛带动辐射作用。支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予以最高500万元事后资助。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集群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单家企业年受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工信规〔2023〕11号
支持举办新材料行业的高端展会、论坛、会议等活动;单个平台或活动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工信规〔2023〕9号
(三)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主办或承办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好、专业特色鲜明的国内外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等。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如下:
1.项目资助标准为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国家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由承办单位申报,对承办单位按财政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
2.项目资助费用范围是项目实际发生的场租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嘉宾邀请费、设计制作费、资料印刷费等。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电竞之都的若干措施 深文规〔2023〕4号
(七)举办系列电竞活动。支持企业和机构举办电竞展会、电竞论坛等产业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在公园、街区、园区、景区等公共空间融入电竞元素,融合竞赛表演、娱乐购物、休闲旅游、特色美食等开发消费新场景,举办电竞周、电竞嘉年华等活动,推动电竞文化融入城市生活,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100万元资助。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府办规〔2022〕4号
(二十四)发挥专业展会桥梁作用。结合绿色低碳细分领域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参加绿色低碳领域境外展会项目的按展位费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加大高水平绿色低碳专业展会培育力度,对在我市新办且办展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展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深圳市关于加快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的若干措施
(三)培育高端艺术博览会。引进全球知名艺术博览会来深办展,促进全球知名艺术品经营机构、收藏家与专业观众定期集聚深圳。引入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艺术品博览交易会,吸引国内外艺术品经营机构来深展示、交易。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艺术深圳”等现有展会,配套举办艺术品拍卖等活动。对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综合型艺术博览会或特色型艺术博览会,经评审后给予项目总投入30%以内,最高300万元的事后资助。对参加指定艺术博览会的画廊、艺术机构,按参展费用给予30%以内,最高20万元的事后资助。
深圳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公开征求意见稿)
(六)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扶持计划
1.项目扶持内容:
支持相关单位围绕软件开发及创新应用、开源生态培育、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等。鼓励相关单位开展开源大讲堂、开源竞赛、开源实践、开源国际交流等“开源进校园”活动。
2.项目资助标准:
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照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经国家部委、广东省或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2〕3 号
第十三条 支持举办具有影响力的以深圳高新区为主题的创新创业大赛、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展会展览、招商推广等活动以及深圳高新区范围内的形象提升、标识建设等事项,按每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支持。
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十一)优化大健康产业环境。对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健康领域机构、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智库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支持举办市级高水平大健康峰会或展会,对经市政府同意的峰会或展会按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成立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的大健康产业联盟,推动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按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十)优化医疗器械产业环境。对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器械领域机构、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智库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支持举办市级高水平医疗器械峰会或展会,对经市政府同意的峰会或展会按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成立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推动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按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十九)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环境。对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生物医药领域机构、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智库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支持举办市级高水平生物医药峰会或展会,对经市政府同意的峰会或展会按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重点平台沟通机制,推动开展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工作。
深圳市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府办规〔2020〕4号
(二十四)支持体育企业举办体育产业专业展会,鼓励国际知名体育用品展会落户深圳。对符合条件的办展,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 深商务规〔2022〕3号
(三)汇聚国内外高端会议展览。
(四)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展会。
(五)推进展会高质量品牌化发展。
(六)培育国际一流的会展领军企业。
(七)鼓励会展业创新发展。
(八)创建绿色会展引领区。
(九)支持会展业国际化发展。
深圳市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深府〔2022〕54号
21.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着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首次在深举办的展会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他展会上浮20%,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支持展会主办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组展单位防疫支出,按每平方米2元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支持标准:
(一)展位费:对组展单位及参团企业实际承担的展位费(包括展馆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电费等费用)给予资助,据实核定。组团展位数(含中心展台)应为15个标准展位及以上或组团展位面积(含中心展台)为135平方米及以上,中心展台原则上不超过6个标准展位且不超过组团展位面积的20%(对中心展台面积有具体要求的另议)。
(二)装修费:对为展示深圳展团形象而进行的统一搭建装修费,企业展台按照每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中心展台装修原则上按照每标准展位不超过1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中心展台装修有具体要求的另议)。
(三)会务费:对组展单位的差旅费、展品和资料制作运输费、宣传费等会务费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金额的20%。其中:
1.差旅费:对组展单位工作人员按不超过5人/次,在展会期间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助。交通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余人员标准报销,食宿费按每人每天330元标准报销。
2.展品和资料制作运输费:每次不超过2万元,据实核定。
3.宣传费:每次不超过5万元,据实核定。
(四)承办费:对组展单位组团劳务费、办公费用等给予每次5万元资助。
(五)配套经贸活动费:对举办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或推介会等组团配套活动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宣传资料等费用给予资助。每次展会配套经贸活动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据实核定。
深圳市商务局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支持标准:
(一)展位费:对组展单位及参团企业实际承担的展位费(包括展馆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电费等费用)给予资助,据实核定。组团展位数(含中心展台)应为15个标准展位及以上或组团展位面积(含中心展台)为135平方米及以上,中心展台原则上不超过6个标准展位且不超过组团展位面积的20%(对中心展台面积有具体要求的另议)。
(二)装修费:对为展示深圳展团形象而进行的统一搭建装修费,企业展台按照每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中心展台装修原则上按照每标准展位不超过1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中心展台装修有具体要求的另议)。
(三)会务费:对组展单位的差旅费、展品和资料制作运输费、宣传费等会务费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金额的20%。其中:
1.差旅费:对组展单位工作人员按不超过5人/次,在展会期间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助。交通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余人员标准报销,食宿费按每人每天330元标准报销。
2.展品和资料制作运输费:每次不超过2万元,据实核定。
3.宣传费:每次不超过5万元,据实核定。
(四)承办费:对组展单位组团劳务费、办公费用等给予每次5万元资助。
(五)配套经贸活动费:对举办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或推介会等组团配套活动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宣传资料等费用给予资助。每次展会配套经贸活动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据实核定。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七)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支持开展“深圳市1024程序员节”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软件开发及创新应用、开源生态培育、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等。鼓励开展开源大讲堂、开源竞赛、开源实践、开源国际交流等“开源进校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以上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经国家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各级财政按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对深圳市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外文化类会展活动予以资助。受资助展会名录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为准。
(一)资助范围:对参展实际产生的展位费、搭建装修费、会务费、配套活动费用及差旅费(差旅费仅限于赴国外参加文化类会展人员,不超过2人)等予以资助。
(二)资助标准:按实际参展支出总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会展活动已经获得深圳市其他部门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本资助。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工信规〔2019〕2号

高端展会类,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福田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第十一条  数字经济活动支持
对在福田区开展有影响力峰会、论坛、展会等数字经济相关活动,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根据活动规模,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二)重要展会支持。支持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企业、社会组织在重点片区组织开展时尚、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览,经备案,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十三条 会展业发展支持
(一)首展支持
对上年度在深圳会展中心首次举办的展览活动,按展览面积分档次,给予展览机构一般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注:该项目与“专业展会引进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二)专业精品展览支持
对上年度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获评“ 深圳市品牌展会 ”的特色展览活动,按展览面积分档次,给予展览机构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注:该项目与“大型展会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三)大型展会支持
对上年度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活动,对超出2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展会机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注:该项目与“专业精品展览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四)国际认证支持
对上年度举办且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展览主办方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获得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议,给予展会主办方1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五)专业展会引进支持
对首次在福田区举办的符合我市“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按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金额的50%,给予展会机构一般不超过20万元的配套支持。
注:该项目与“首展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展会,经区政府认可,按场租、装修、运输、宣传等实际支出金额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都市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旅行产品推广支持。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高端旅游展会,经备案,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费用支持。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
1.展会支持。经备案,对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按不超过活动审计核准金额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罗湖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深圳市罗湖区促进商旅文低空应用的若干措施 罗发改〔2024〕27号
第十一条 举办低空经济展会支持
对在罗湖区主办国家级、省级、市级低空经济展会(需经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并在区相关部门备案)的企业或机构,按活动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激励行业商会协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第八条  鼓励组织企业赴外参展
鼓励商协会组织罗湖区企业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展会,助力企业“走出去”找市场。单次参与的罗湖区企业达20家以上的,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根据参展级别及企业数量给予商协会最高30万元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培育发展现代时尚和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八条【鼓励拓展海外市场】
支持现代时尚、智能终端企业通过举办海外展销会,扩大产品出口规模,增强国际影响力。生产制造企业出口现代时尚、智能终端产品或核心零部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出口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现代时尚、智能终端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活动,可申请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全年境外展会补贴上限100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和行业活动
鼓励辖区人力资源行业企业承办或参与重点展会,以及宣传促销、学习交流、创新创业、政策研究、政策宣讲、人才沙龙、主题论坛、项目路演等全国知名或粤港澳大湾区有较大影响的行业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包括策划、组织、物料、场租、宣传等费用),给予项目承办或参与方一定额度的经费扶持。对于承办活动的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原则上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对于承办活动的企业,根据条件按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个本款所包括的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五条 鼓励承办或参加重点展会和行业活动
(一)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承办或参与重点展会等全国或粤港澳大湾区有较大影响的行业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项目承办或参与方一定额度的经费扶持。对于承办活动的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原则上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对于承办活动的企业,根据条件按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个本款所包括的项目。
(二)鼓励企业随区政府组团参加国内外大型知名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贸会展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给予企业活动经费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招商引资)
第十三条 鼓励展会招商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及园区运营单位等机构在境内外较权威、影响力较大的,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展会、峰会、论坛等大型活动上设置罗湖区营商环境推介环节。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对国家、省、市级别的展会活动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盐田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盐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 支持低空经济重点活动论坛。鼓励企业、协会、机构等在盐田区承办或主办对低空经济产业体系有较大推动作用重点展会、论坛、赛事、表演等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按不超过承办方实际支出总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
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重点活动资助。鼓励企业、协会、机构等在盐田区承办或主办对“5+3+1”现代产业体系有较大推动作用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经向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前申请,并经区政府认定给予资助的,按不超过承办方实际支出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不超过一百万元资助。
盐田区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深盐府规〔2022〕3 号
(五)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扶持。支持辖区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参加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举办的国内知名展会,给予参加展会的有关企业定额扶持五千元;参加国际知名展会的,给予参加展会的有关企业定额扶持一万元。符合条件的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采用清单制,由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更新并公布
盐田区企业市场拓展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一)企业参展补贴标准
对于申请单位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属盐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资助标准如下:
1)国内展会不超过标准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多补贴2个标准展位或36平方米光地);
2)境外展会不超过标准场租费的2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多补贴2个标准展位或36平方米光地);
3)每项展会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二十条 鼓励发展“旅游+展会”。鼓励企业举办高端、有影响力的展会。不限定于盐田区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一)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市级展会,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分别按实际发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二十给予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的扶持;
(二)对具有较大旅游产业推动作用的展会,经区政府认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给予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的扶持。
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深盐府规〔2020〕2号
第三十六条 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对2019年起参加被纳入《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名录》及《深圳市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展会的企业按场租费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给予扶持,每项展会扶持总额不超过五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扶持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

 

南山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
1、南山区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费用予以资助,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南山区政府作为支持单位或指导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政府作为支持或指导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作为主办或支持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征求意见稿)
第十五条  支持举办低空经济论坛展会。
对企业、行业协会在南山区举办学术论坛、行业展会等活动(参与企业不少于50家),且获得国家、省、市级批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同一机构全年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
一、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文博会”)。对承办我区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实际到账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三)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或活动。
鼓励企业参加经认定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最高50%的展位费补贴;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最高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展会或活动,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十四条  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符合条件的,每个活动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一)承办政府主办的重大电竞产业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组织举办的重大电竞产业展会、论坛活动,每个活动给予资助不超过800万元。
(二)举办特色电竞产业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举办符合南山电竞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电竞产业发展的电竞产业展会、论坛等特色活动,每个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坪山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四)支持品牌活动

对在区内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的高水平生物类产业交流 峰会、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交流活动,经区政府同意 的,最高按照主办单位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 50%给予资助,单个 活动资助额度最高 200 万元。获得市级支持,在区内举办的高水 平生物类产业交流峰会、展会,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对市级政策支持未覆盖到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 50%给予差额补贴,最高200 万元。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2号

(二)对参加坪山区政府组织的经贸活动和展会的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万元。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

(二)支持品牌展会展览

1.对在坪山区举办的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会、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议,分别给予承办方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坪山区会展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大鹏新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鹏办规〔202314

第十二条  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对在全国性经贸科技类 展会、省级以上专业展会以及境外展会参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支 持。每家企业每次参展的展位费支持额度上限为5万元,每家企业全年支持总额上限为20万元。

第十三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新区举办各类国际性展会和 会议(论坛),对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新区管委会支持的,给予承办单位举办展会或会议(论坛)项目相关实际支出费用50%的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鹏办规〔2023〕4号 

第十条 对在大鹏新区举办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报备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粤港澳大湾区、市级或影响力重大的节庆、展会、论坛等文化活动,给予单个活动组织或承办支持单位实际投入经费的 30%且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鹏办规〔2023〕3号 

第六条 在新区举办文化、旅游等“体育+”大型展会活动,经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就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规模、影响力、实际投入等组织评审后,给予每次活动经费的 30%且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资助。

 大鹏新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安排的各类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扶持。鼓励企业自行参加全国性经贸科技类展会、省级以上专业展会以及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次参展的展位费扶持额上限为5万元,全年扶持总额上限为20万元。

 

龙岗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龙工信规〔202315

9.支持本土品牌走出去。鼓励本土时尚企业走出去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一批时尚品牌走向全国各地和海外市场,依托跨境电商助力拓展本土品牌全球影响力。鼓励时尚企业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按照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费用给予不少于50%扶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新能源、 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发改规〔20232

第九条 支持举办展会活动

一)扶持范围

在龙岗区举办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并经过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展会活动。

二)扶持标准

按不超过活动审计金额的 50%予以资助,单个活动每年资助上限 50 万元。本条款与其他区级政策同类支持事项不重复享受。

 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深龙府规〔20233

22.支持参加专业展会。鼓励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扶持。(实施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积极参加交易展会。

()企业自行参展扶持。对近两年内自行参加经认可的境内外交易展会的文化企业(协会),按实际发生展位租金的 50%给予展位租金扶持。每家企业(协会)每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 3万元,每年累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政府组团参展扶持。对经遴选参加由政府部门统一组 团或由政府部门委托区内机构组团参加境内外交易展会的文化 企业(协会),给予展位费用(包括展位租金和展位搭建费)全 额扶持。每家企业每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受托组展的单位,按照每个境内展会 5 万元、境外展会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组展费用扶持。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眼镜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眼镜企业参展专项扶持

(一)扶持范围: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的眼镜企业。

(二)扶持标准:对规上(限上)眼镜行业企业的参展费用给予全额扶持,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

(三)审核方式:核准制。

参加行业展会等其它市场推广活动及事项补贴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商贸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中支持企业、行业组织自行参展扶持程序进行申请。

 龙岗区关于促进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十九)支持眼镜企业参展。鼓励龙岗区眼镜企业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对规上(限上)眼镜行业企业的参展费用给予全额扶持,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深龙文规〔2022〕7号

第十一条  支持开拓旅游市场。

(一)本区旅游企业参加经认定的国家部委或副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展会、或行业协会在国内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专业展会、或境外展会以及其他对外旅游宣传、招商活动的,按其活动场地和宣传费用的50%给予扶持,每个企业每次参展最高扶持5万元,年度可享受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深龙文规〔20226 

(四)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体育展会。对参加国内外重要体育展会的企业,按实际发生参展费用的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次最高资助10万元,国外展会每次最高资助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扶持不超过50万元。

 

光明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光明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四章 支持文化市场拓展

第九条 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对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的单位,按实际参展费用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国外展会每项最高资助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资助最高100万元。

 光明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支持参加国内外影视文化交流活动,按参加境内外重点综合性、专业性展会而产生的展位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事后资助。对受托组展的单位,按照每个国内展会5万元、国外展会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组展费用资助。

 光明区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支持举办或参加体育行业论坛、展会活动。

对在光明区举办参与人数超过100人的体育专业论坛、峰会,切实推动体育企业交流、发展的单位,经评审认定,按实际活动经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事后资助。

对在光明区举办体育产业专业展会的单位,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事后资助。

对参加国内外体育展会的单位,按参展费用的50%给予资助,国内最高10万元,国外最高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现代时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六条 支持时尚品牌扩大内销。支持区内时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深圳钟表展、国内时尚博览会、国内时尚展销会等国内时尚活动、展会,经审计按实际支出展位费的 75%给予支持,单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5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两次。

 光明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十六)支持参加境内外展会。企业或行业组织参加纳入区年度计划安排的境内重点经贸会展活动的,按照展位租赁费、展位装修费、展品运输费等参展费用的50%、年度最高50万元给予资助;企业或行业组织参加符合条件的境外大型知名经贸展会活动的,按照参展费用的50%、年度最高100万元给予资助。企业或行业组织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号召,参加组团观展的,给予差旅费补贴。

 光明区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八)支持品牌会展活动。辖区会展类企业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或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光明区举办获得UFI认证的展会或ICCA认证的会议,给予承办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在光明区举办并首次获得深圳市会展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承办单位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光明区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十一)支持举办重大产业活动。鼓励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组织在光明区举办全球性和全国性的软件业展会、大赛、论坛、学术会议等重大活动。对经主管部门事先备案的活动,按单次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情况,给予举办单位最高200万元资助。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光府规〔2023〕6 号 

第十八条 打造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良好发展氛围。面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对接需求,加强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交流国际品牌。对举办经区政府备案的高端医疗器械相关论坛会议、展会等活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 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18.支持创新产品市场推广。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在副省级城市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展会上进行产品推广,按企业参展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20万元。企业研制的装备产品进入深圳市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按照企业获得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光府规〔20217 

第十三条 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体育展会。对参加国内外重要体育展会的单位,按实际参展费用 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项最高资助 10 万元,国外展会每项最高资助 20 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资助最高 100 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给予差额补贴。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四章 支持市场拓展

第八条 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对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的单位,按实际参展费用 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项最高资助 10 万元,国外展会每项最高资助 20 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资助最高 100 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给予差额补贴。

 

宝安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推动智能机器人和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一条 强化产业发展保障

对参加智能机器人和智能传感器领域行业展会的企业,经备案后按展位费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宝安区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宝规〔2023〕8号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按我区展会政策给予参展补贴。

 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八条 支持举办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举办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促进作用的产业峰会、高端论坛及展会。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150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宝科〔2023〕48号 

支持区内新材料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对报名参加区组织的境外市场开拓活动的新材料企业,对企业参展展位费按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宝安区促进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运用展会平台开拓市场 。鼓励工业母机 、激光与增 材制造企业积极参加行业重要展会 。对企业参加的线下境内展, 予以实际展位费的全额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 50 万元(含 市级补贴在内) ; 对线下境外展 , 予以实际展位费 50%的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 100 万元(含市级补贴在内) 。

 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宝府〔2022〕15号 

第二十三条 支持会展业发展。

()对新引进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会展类企业,给予奖励。

()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会展类企业,给予成长奖励。

()在宝安举办单日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活动,对超出10 万平方米的面积,给予租金支持。

()对在宝安举办并首次获得深圳市会展主管部门评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执行承办方奖励。

宝安区实施“5+3”工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核心零部件及先进基础材料进口。巩固传统出口市场,深度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列入市、区政府计划的境内外品牌展会、专业展会。积极发展跨境供应链服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2020年,推动2000家次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龙华区参展补贴和举办展会补贴项目汇总

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龙华府规〔20241 

第二十六条 支持举办重大活动。加强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交流国际品牌。对经区政府同意组织开展的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论坛、峰会、展会或赛事,按照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资助重大活动不超过3次。

第二十七条 支持参加境内外重大展会。对参加区高端医疗器械展会计划内的企业(机构),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参与线下展会每家企业(机构)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参与线上展会每家企业(机构)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机构)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龙华府办规〔20236  

第十六条  支持论坛活动及展示、展览

(一)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参加国际性或国家级低空经济相关展会,将相关展会纳入龙华区年度境内、外展会重点支持项目计划,参展企业享受展位费资助。对参加区展会计划内的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线下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线上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取该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 

(六)鼓励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

对经遴选后的数字文化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统一组团或政府部门委托区内机构组团参加境内外重点综合性、专业性展会而产生的展位费费用给予50%资助,最高20万元。对受托组展的单位,按照每个国内展会5万元、国外展会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组展费用资助。

龙华区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四)支持举办高端论坛和展会。鼓励企业提升产品服务的品牌影响力,加强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对经区政府同意组织开展的绿色低碳重点领域高端论坛或展会,按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 

资助标准:对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含展会期间举办的相关活动)的企业,每家资助4000元。对在展会期间签署合同且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额外资助1万元。上述费用皆从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鼓励参加境内外展会。

对参加区展会计划内的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线下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线上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取该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推动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对参加区展会计划内的相关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线下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线上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取该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 

第十三条 参展活动资助。鼓励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参加以下展会:

(一)鼓励港澳青年企业参加区会展计划内境内外知名行业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给予展位费用资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资助两个展位,境内展会最多资助五十平方米、境外展会最多资助二十平方米。单家企业可获得市、区单个展会展位费用的资助合计比例最高为百分百。对参加展会品牌馆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最高五千元的装修费用资助,单场最多补贴五十平方米。

(二)对由区主办或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参展展位费、展品托运费,并提供参展企业两人的食宿、交通费;对列入特装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一千元的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获取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五十万元。

()单家企业每年获取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五十万元。

(四)港澳青年企业获得上述展会类项目资助,须符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操作规程》的要求。

((一)至(四)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鼓励港澳青年企业参加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按照龙华区参展费用资助金额,给予百分之二十的额外资助。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六)鼓励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

对经遴选后的数字文化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统一组团或政府部门委托区内机构组团参加境内外重点综合性、专业性展会而产生的展位费费用给予50%资助,最高20万元。对受托组展的单位,按照每个国内展会5万元、国外展会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组展费用资助。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龙华府规〔2021〕4号 

第十条  鼓励参加境内外展会。

对参加区展会计划内的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线下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线上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取该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深龙华府办规〔2021〕12号 

第十条  支持举办高端论坛和展会。经备案及现场审查,在龙华区成功举办数字经济领域新型显示专项高端论坛和展会,参与企业不少于50家,获得3家及以上国家、省、市媒体专版报道,对我区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较大提升作用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同一机构全年累计支持最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