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州市资助项目 >

关于福州市印发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2021年实施“数字·绿色”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榕政综〔2021〕34号)现将2022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技改项目2021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的福州市工业企业,福州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的工业企业; 

2.备案(核准)的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 

3.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4.2021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 

5.申报企业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骑缝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不含县区所需份数)打印在一张A3纸上。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发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指定邮箱,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三)网上申报 

企业登陆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县(市)区工信局(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1324时。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2年715日。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市技改基金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信部门提出申请。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以发票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申报单位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由申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所在地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并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备查工信部门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对资金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同时登录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财政部门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文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