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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0-08-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方向

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申报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营业利润率达到3%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达到6%以上,有企业核心主导产品。其中申报“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2019年度营业收入应分别达到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2019年营业收入/2017年营收入业) -1)*100% )

2.满足下列条件1项以上: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2019年度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5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含);拥有与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以上。
(2)精细化。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开展精细化生产,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高且享有较高知名度(申报“小巨人”企业奖励的,2019年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5位;申报“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2019年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2位)。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补助标准

分三个梯级择优对不超过200家企业进行奖励和授牌,对渝东南、渝东北区县给予适当倾斜。

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奖励差额。

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情况简介(重点介绍企业“专精特新”情况);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年度会计报表(包含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或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应为市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入库会计师事务所;
(五)申报“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提供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的佐证材料;
(六)其它材料。涉及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及与填报内容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专利、商标、标准、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