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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要求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遴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于福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的中小企业标准。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三年(指2019至2021年,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1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
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申请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发改(科技)局请于4月8日前完成遴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2021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附件2)和建议取消名单,请于2022年4月1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信息报送与管理
1.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线填报企业成长情况表。不进行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企业,不再列入科技小巨人管理。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成长情况--选择填报表格。
2.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发改(科技)局核实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如处于停止经营、失信等不正常情况,应建议取消科技小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