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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支持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分档次给予最高100万元生活资助。
二、补贴标准
(一)领军人才攻关项目
1.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2.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16万元的生活资助。
(二)青年人才支持项目
3.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16万元的生活资助。
4.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16万元的生活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要求
1.首次申请。申请人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负责人(本指南提到的上述4类项目,以下简称为“国自然基金项目”),2026年首次申领本项生活资助,申领时项目在执行期内且项目已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
2.续发申请。申请人已获得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且所承担的国自然基金项目未终止、撤销,未转出光明区。
(二)申请人全职在光明区工作,近6个月连续在光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光明区从事科研或经营活动。
四、资助方式
(一)在项目执行期内按照资助标准等额发放,如已申领同类补贴的,发放总额度减扣已领金额后,剩余额度按照执行年度等额发放。
(二)若距离项目执行期结束不足1年,参照当年度资助总额标准平均每月等额发放(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三)于光明区以外获得国自然基金项目支持,已将项目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自迁入之日起参照资助方式第2项进行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

申请表(附件1

单位盖章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单位盖章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批准

通知

单位盖章

4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

个人申报承诺书(附件2

本人签字

5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

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3

单位盖章

6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上传原件扫描件

7

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单位盖章

8

金融社保卡

上传原件扫描件


(二)续发申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

申请表(附件1

单位盖章

2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附件2

本人签字

3

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

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3

单位盖章

4

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单位盖章

5

金融社保卡

上传原件扫描件


六、申请时间
2026年9月。
七、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整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并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个人提交。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在业务申请期内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中心”(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szrssp/home)—业务办理—人才服务—“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点击进入申请页面,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
(四)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而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区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
(六)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2022—2025年曾申领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的,续发金额按照当年资助标准执行;2026年首次申请的按照本指南执行。
(二)补贴资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将按申请人最后一次正式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发放。
(三)区人力资源局未指定、委托、联合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受理业务。
(四)已入选市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在任期内不得申请科技人才生活资助(无论是否领取市级补贴);已享受本级人才计划支持,或已享受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等同类型人才奖励或补助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五)属于我市(含驻深)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得申领。
(六)此事项每年受理一次,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生活资助。
(七)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本补贴。
(八)补贴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发放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九)本指南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

2.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
3.光明科学城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单位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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