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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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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奖并在光明落地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二、支持对象
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国际赛”)中获奖,并在光明区实际运营的项目。
三、资助标准
在深创赛国际赛海外分站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创业项目,在光明区落地,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深创赛国际赛行业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创业项目,在光明区落地,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深创赛国际赛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创业项目,在光明区落地,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资助就高不重复。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注册时间须为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
(二)落地项目需为获奖后2年内(时间以获奖次日北京时间起计)。
(三)落地项目的核心参赛选手应为项目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是该单位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或在该单位所持股权不低于30%。每个获奖项目只能推荐1名核心参赛选手申请本项资助。
(四)申请资助时该项目的核心参赛选手仍须符合条件(三)且单位正常经营满6个月,有与经营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
五、申请材料
(一)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申请表;
(二)深创赛国际赛获奖项目简介、团队成员名单、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官方发布的获奖名单等);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四)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申请单位出具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组织架构、经营场地、生产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六)申请单位正常经营满6个月证明材料(员工社保缴交清单等);
(七)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请时间
自本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申请单位应在正常运营9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七、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中心”—业务办理—人才服务—“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点击进入申请页面,在业务受理日期内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审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反馈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必要时,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申请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资质、申请单位是否具有与经营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四)公示。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对拟资助的项目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不予支付。
(五)发放。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资助金额拨入申请单位的对公账户。
八、监督管理
申请单位及指定核心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二)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请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四)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九、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十、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不得以同一奖项重复申请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
(二)本项资助实行诚信承诺制申请,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核实无误后将不予受理或撤销补贴,并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请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请。
(四)补贴资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将按最后一次正式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发放。
(五)本申请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