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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6-08-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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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宝府函〔2022〕63号):对各级各类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培养引进力度,对培养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等给予奖励支持。
(二)申报对象:
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并取得技术技能称号或技能竞赛奖励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等;
2.奖励分两次申报、两次发放。申报对象首次申请发放时须在宝安区内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申领奖励时仍在宝安区工作;申请首次发放到领取续发奖励期间,申报对象需持续在宝安区工作;
3.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领取首发奖励补贴12个月后可申请续发奖励补贴,但应当在领取首发奖励补贴后24个月内提交申请(以系统正式受理之日为准);
4.申报对象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策待遇: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奖励;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均分为2次发放,每次发放奖励的50%,同一奖励对象同一档次奖励仅可申领一次,已申领当年度区级高层次人才(或凤凰英才岗)相关奖励补贴的不可申领此补贴。
(五)申请材料:
1.《宝安区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3.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等;
4.在宝安区就业的,与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址原则上在宝安区内,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在职证明;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
5.申请人出具最近12个月及以上工资收入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
6.申请人出具的最近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
7.申请人出具的最近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加盖税务局公章);
8.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一类账户);
9.深圳市宝安区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摁手印);
以上材料1、5、6、7、9提供原件备查。用人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责任部门: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817762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73室。
(七)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八)审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申请。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4.现场抽查。必要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抽查,实地考察申请人是否正常工作且其所在用人单位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宝安区政府网站公示拟发放奖励资助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阶段。(5个工作日)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5个工作日)
7.办结及拨付。审议后,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及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告知办理结果。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现场抽查、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九)补充说明:
1.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如配套资助尚未发放,取消其奖励补贴发放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如已发放,应责令其退还或追缴,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奖励补贴的申请。申请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具备申请资格发放的奖励补贴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金。申请人退还已领取资金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退回指定账户,并将退款凭证送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备案。经催告仍拒不退还资金的,区人力资源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3.所涉各项奖补均为税前金额,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4.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