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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10-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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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专利信息分析赋能产业运行决策的作用,树牢“产业发展、导航先行”理念,持续提升创新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动区域及产业布局更科学、产业结构更优化,强化产业专利风险预警,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产业关键技术领域集聚。根据《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6〕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周期
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每年申报一次。
二、扶持政策
《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6〕11号)第七条“开展产业专利导航,每项最高支持30万元。每年立项不超过3项。围绕福州市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产业专利导航,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概况
(一)总体目标:围绕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主要聚焦“358X”产业集群等发展发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重点,为引导创新主体开展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类型:从产业现状分析入手,梳理产业创新发展面临的问题;通过分析产业专利布局的宏观态势,以产业链与专利布局的关联度为基础,揭示专利控制力与产业竞争格局的特征关系:以专利导航分析为基础,指引产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具体路径,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提出建议。
(三)成果归属: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确定成果使用范围。
四、申报规程
(一)项目需求征集: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面向在福州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县(市)区等征集产业专利导航项目需求。
1.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选项目主题进行申报。项目需求选题应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聚焦产业链中关键领域和重点节点,体现项目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2)申报主体应承诺积极配合项目开展所需的调研、成果宣传等活动。(3)申报主体应承诺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反馈项目成果应用情况。
2.申报材料:(1)专利导航项目需求表(附表1)。(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3)其他证明材料:资质介绍、产业经营状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意义、项目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均加盖公章。(4)能佐证项目需求表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纸件及扫描件,材料一还需提供电子件,复印件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无误”。)
(二)需求征集规程:
1.单位申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项目需求申报通知,申报主体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县区推荐。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材料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函荐。
3.材料审核。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评审公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5.项目确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议研究审议拟立项名单,并确定立项项目。
(三)公开遴选合作单位。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开展,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遴选项目服务商。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项目服务商按照采购项目合同约定有序开展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验收。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主体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已发放的资助或奖励全数追回且3年内不予资助或奖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申报单位须三年内(含三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且不得有涉黑涉恶情况。如遇信用、涉黑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标准,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相关工作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