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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6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家政行业政策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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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4〕4号)、《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家政行业政策条款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一)专项资金不得扶持列入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或地方性黑名单的主体。
(二)家政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和厦门家政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核验。
二、申报项目和材料
(一)支持员工制管理
对家政员工50人(含)以上的家政企业予以补助:
1.员工制企业奖励。支持引导家政企业发展员工制,规范员工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家政企业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接支付劳动报酬,按5万元/50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2.商业保险补助。对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制管理家政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予以补助。上述保险费支出合计不低于1万元的,按企业支出保费50%予以补助,每个服务员保费补助金额不超过300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体检补助。对免费为员工制管理家政服务员提供体检的家政企业,每个服务员体检补助费用不超过200元。
免申即享。
(二)支持行业培训
支持相关协会、机构组织企业开展居家上门服务证等行业培训。每期培训人员不少于50人、5家企业,培训不少于3课时;年度参与培训企业累计达到20家(含)以上、培训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免申即享。
三、其他说明
以上扶持标准均为最高标准,本政策按年度预算安排兑现和拨付。
四、申报时间和流程
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2日-11月13日,使用厦门市商务局商务大数据平台账号登录,进入“厦门家政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承诺书
厦门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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