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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提前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详见附件3),我局决定提前组织开展2027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按还款年度12月的一年期 LPR给予补贴,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2023年3月20日后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已还清贷款的项目。同一笔贷款项目未曾获得其他市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陆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手册(企业端)。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12月11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审核:申报单位提交后我局将组织初审及复审。
(三)核拨补贴:申报材料经复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正式核拨补贴资金。
三、有关要求
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我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手册(企业端)

2.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范例
3.《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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