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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6年1-3月算力普惠政策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6-10-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厦门市算力普惠政策,现组织开展2026年1月-3月政策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租用智能算力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应用或研究,同时应满足信用状况良好,无涉黑涉恶行为,不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形。
二、补助标准
对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购买算力服务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按照购买算力服务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4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购买算力服务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算力普惠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明细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以及由算力服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算力结算单、算力使用计量日志等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结算单及计量日志应能够相互对应。
智能算力服务合同的内容应明确智能算力服务产品内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结算单应明确算力交付标的、使用期限、使用量和金额等信息;计量日志应提供申报时段算力使用率折线图和完整算力日志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CPU使用率、GPU使用率、GPU显存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网络带宽使用率等。
(三)智能算力应用场景说明。使用智能算力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或研究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场景说明、应用技术说明、有关成效等(模板参考附件3)。
(四)企业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2026年财务审计报告);高校、科研机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性质证明及上一自然年度财务收支说明(或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五)承诺书(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为2026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的算力普惠政策补助资金,申报主体需与算力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合同并完成费用实际支付,审核算力服务费用将以该时段实际使用及产生的费用为准。
(二)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的费用按照不含税金额进行核定,对存储、带宽等非智能算力费用不予补助。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出具虚假报告等,一经发现材料不属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日起至10月30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免申即享”平台,找到该条政策进行申报,同时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叁份(需编辑目录、页码,胶装并盖骑缝章)至厦门市数据管理局数字经济处。
(二)审核兑付。市数据管理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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