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厦门其他资助项目 >

厦门市组织申报2026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6-09-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5〕10号),拟兑现政策有效期内首次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型企业的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兑现条件
入选2026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的创新型企业,其中2025年已入选企业不属于政策有效期内首次入选(晋级企业除外)。符合兑现条件的企业须正常经营,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记录及涉黑涉恶相关行为,不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有效期内。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于晋级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差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予以兑现。
二、申报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于9月18日12:00前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找到该条政策点击“确认申报”并填写相关信息。若放弃可在兑现页面点击“放弃申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市数据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核实企业信息,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附件:企业名单/uploads/allimg/260914/1-260914103510S0.doc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