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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何定研发项目名称(RD)

发布时间:2020-0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最近很多小伙伴们私信问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如何定研发项目名称。同时我们也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代写业务,有很多客户问我,高企代写服务中能包含定研发项目(RD)名称不?今天我给大家分享如何正确的理解高企的研发项目名称。

我们要定好高企的研发项目名称,必须要有一个逻辑思维的构架。我们需要明白几个主要的问题。

定多少个RD?是跟专利一一对应的吗?哪些情况下,是不需要用专利的?哪些情况下,是将多个专利归集到一个RD中的?


我觉得大家需要一个严密的思维构架,当我们遇到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服务的时候,我们看问题都是倒着看的,就是我们一般会思考评分机制,为了得到比较高的分数,我们一般是先思考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年平均数量能达到5-6项】,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跟什么是一一对应的呢?就是跟我们的研发项目是一一对应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满2年了,我们就需要做10-12个RD来申报高企,如果一个企业满了3年了,我们就需要做15-18个RD来申报高企,才有可能拿到最高的分数。

研发项目就是科技成果本身的来源。

我们需要理解一个概念,有的研发项目是有知识产权的,有的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但是都不能改变一个现实,就是这些项目都是由本公司研发所得的,无论有没有知识产权都需要具有研发费用投入的。所以研发项目跟知识产权有没有无关,跟有没有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没有关系,跟有没有研发费用投入具有强烈的关系,也就是说能作为研发项目的,就必须是已经投入研发的项目,而不是未来打算要研发的项目。

既然我们明白了,研发项目跟专利关系不强烈,跟销售关系不强烈,跟研发费用投入十分强烈,那怎么来理解这个关系呢?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甲公司在2017年一共立项了5个研发项目,跟公司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只有2个,具有知识产权的项目3项,2018年一共立项了7个研发项目,跟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没有,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有2项,2019年一共立项了5个项目,跟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有1个,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有3项,这种状态下,能申报高企吗?为什么能申报高企?

首先,我们要剖析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公司可能销售的高新技术产品就只有2个,但是这2种产品毫无疑问的都是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所以每一个PS至少有一个带IP的RD来对应。然后,我们再来理解,一个公司的高新技术产品比如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中的零件部件也好,装配工艺也好,材料使用也好,太多的研发方向了,肯定是有许多研发项目可以与新能源汽车这个高新技术产品相关联。如果公司投入研发经费,组织人员,已经将零部件的生产完成了,但是公司还没有来得及去申请知识产权,或者公司将这个知识产权的申请作为后续的准备工作,那么公司设立的这个研发项目依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这个例子是告诉大家没有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是具备有效性的。不要带着一个错误的概念去理解研发项目,这就是为什么高企申报只需要6个实用新型专利就可以了,而不是需要15个或者18个专利才可以,你有6个实用新型专利一样可以拿到最高分的,因为高分是以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来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根据研发项目与附件证明来定的,附件证明材料又不包括知识产权研发项目也不一定包括知识产权,所以无论是从哪一个方向来看,知识产权的数量跟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没有一一对应的联系。有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我们只能理解为比较成熟的研发项目,转化为产品的研发项目可能性较大,没有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我们理解为公司的战略研发投入,是公司研发创新的一种体现,没有申请知识产权只是一个过程没去完成而已,不能磨灭公司投入研发的事实,不能否认这个研发本身是具有极高的先进性的理由,只是有了知识产权更能体现出这一现象而已,仅此而已。

我们理解好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产品之间的关系后,接下来我们需要开始定义研发项目的名称了。

首先,我们先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

很多朋友们会疑问,为什么要先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因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定义准则是根据高新技术产品领域与发票、知识产权的关联度来定义,这个一般比较好定。我们拿到企业的发票,将几个常见的产品进行销售收入统计,控制好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然后将其中几个大类的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出来,我们就会发现,与高新技术产品1产生关系的IP有3个,那么我们接下来,将3个IP拆分出来,作为单独的研发项目立项,与高新技术产品2产生关系的IP有4个,将4个IP拆分出来,作为单独的研发项目立项。

然后,我们又会发现,这个数量不够,因为只有7个项目研发项目,离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平均达到5-6个,还有很大的差距。那么还有10个RD名称怎么办?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用到2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就是将公司现有的知识产权,但没有形成销售的部分,转化立项为研发项目,如果这个数量还是不够。第二个办法,我们就需要拟定研发项目名称,这个拟定的依据是什么?一个原则,就是要有相对应的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说白一点,就是可以天马行空,自己创新一些研发项目出来,这也是高企中,唯一一个可以通过智慧加工,完成对硬件不足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在PS相关的技术上拓展,这样一来可以增加研发项目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对应性,这样看来,也不是完全的天马行空。

那大家可能就会问,这个项目岂不是凭空造出来的吗?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项目本身就有人在做,但是没有人记录下来,也没有任何的研发痕迹留下来,就是投入了研发经费了,大家觉得这个项目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本质上是存在的,但是没有任何研发记录留下来,也可以说不存在,但是研发经费确实是出了的,如果这个时候,你是一个时空记录者,你将这段遗失的记忆跟补充上去了,你觉得这个项目是捏造出来的,还是你将它还原出来了?

如果说这个研发项目是跟这个高新技术产品密切相关的,并且可以大大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那么这个研发项目就是先进的,就是十分具有研发价值的,只是它的存在是发生在过去,还是我们将它安排在过去,这个重要吗?

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我们留给大家去思考。

关键的关键是,我们提供了它的研发痕迹呢?比如我们提供了检测报告,提供了查新报告,提供了产品的样机,产品的照片,产品的试用报告呢?是不是就可以证明这个项目确实存在过,至少它被研发过,只是这种研发是被人在过去用1年时间研发出来的,还是被人在现在用1天研发出来的问题,但实际情况是,它被研发出来了。它的有效性被证明了,它的内在的研发逻辑路线是完整的。

这种操作合理吗?

我把它理解为,将不完美的过去还原得趋向更为完美的状态。有的公司是在做研发,大量的申请专利,但是他们做的都是些什么研发呢?完全都是为了凑数量,甚至遇到一些根本没有任何研发价值的项目,这些怎么能提高产品的市场销售能力呢?怎么能成为高新技术领域的方向指导呢?

但是他们的产品呢?大家去看确实十分的高大上,十分的具有市场竞争力。那就奇怪了,归根到底是企业内部的历史错误导致了这一现象,一些企业老板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但是这些研发经费被一次次浪费在没必要的方向上,甚至在一些管理上出现的各类问题大量的消耗了资金,最后发现,自己研发不如抄袭或者代理,这样一来,产品质量上去了,但是研发投入却跟这些产品技术形成不了任何的关联性,也同时导致整个公司的研发能力跟不上,研发项目自然是低级了些。

面对这一状况的我们,能做什么呢?就好比梵高的署名在一张幼稚的画作上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将这幅画,尽量用梵高的思维去诠释出来,让世人能记住这个作品。

高企最看重的还是研发投入,我们只是需要将研发投入分配到每一个研发项目上去,但是我们得有这么多研发项目才行。除了数量,我们得要有高质量的研发项目才行,企业如果能有梵高一样的天赋,那么我们顶多做好一个向导就好了,如果企业不幸没有梵高的天赋,却投入了梵高一样的绘画精力,我们就不得不让世界明白,这个企业是一个同样值得歌颂的绘画大师,只是我们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向导,而是一个创造性的向导。

最后,我还是要分享下研发项目的名称问题。具体定研发项目的时候,就要从技术层面考虑它的可行性,就想下围棋,要给自己留下可以控制的局面落下后一子,不能说随便定名称,一个名称决定了你的研发项目的先进性,突出性,内容性。一旦定好了名称就必须沿着这个研发脉络书写下去,一般要给自己留下2-3个可以书写的方向,不然你定的研发项目太过肤浅,就会发现没什么内容可写,就算写了也是白搭,如果你定的研发项目太过深远,那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一旦不能书写清楚,就相当于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