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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示范企业评定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应用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已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和保护工作,具有较高知识产权培训率,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及事件发生。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即2017-2019年)国内专利授权量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授权专利数量25件(含)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数量3件(含)以上;
3.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数量15件(含)以上。
(注:以上专利权人必须是申报企业且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
 二、申报示范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简况;2.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情况;3.知识产权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是否申报有省知识产权专员);4.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及奖惩机制制定与落实情况;5.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6.专利检索、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利运用情况;7.专利分析预警和专利保护情况;8.知识产权培训情况等。
(四)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制度;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不需提供附注)和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六)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财务专用章,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有企业研发费用数据则不需要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七)专利申请和授权汇总表;
(八)近三年内企业授权有效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并提供专利法律状态查询网页截图),及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九)特色加分指标证明材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专利保险投保单、PCT专利或国外专利申请等复印件;
(十)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情况一览表。
以上(一)、(九)内容须提交纸件,(二)至(八)内容须提交纸件及电子件,第(十)须提供电子件。
三、示范企业工作内容
(一)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战略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相结合,提高运用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申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培育,开展贯标认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建立专利数据库和信息分析机制,提高有效利用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的能力;
(四)示范期间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率1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1件以上);
(五)在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许可与转让、专利保护、专利培训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对示范企业的扶持政策
(一)给予10万元的扶持经费,专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二)优先办理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保险费用补贴;
(三)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导航试点企业、专利奖;
(四)优先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