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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2-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以企业为主导,由企业与技工院校、
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共同承担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是什么?
学徒培养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可培养技师。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期为1至2年,技师培养期1至3年。
职业工种能够满足辖区重点产业急需、技术含量高、市场紧缺程度高的要求。
哪些企业可以报名?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3、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4、具备符合学徒培养目标要求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同等条件下,已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哪类员工可以参加?
1、学徒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且不属于以下5类人员:
(1)已在本市领取与学徒培训项目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已在本市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学徒培养计划;
(3)本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已备案且尚在培训期内的学徒;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5)已申领困难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或者已列入培训计划的员工。
2、每家企业每年新申请培训学徒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人数的20%(以申报时企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人数计算)。
谁来培训?
1、找合作机构!企业自主确定合作学徒培养的培训机构。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技工院校或者职业院校;
(2)由广东省、本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或者同意备案,办学地址在本市内且经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
企业选择的培训机构,业务范围原则上应与学徒培养工种相同或相近。
2、企业自己上!支持具备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内部培训中心承担学徒培训任务。“大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划分。“内部培训中心”应具备与培训相匹配的师资、培训场所及培训制度。
补贴标准是多少?
四级(中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5500元/人/年;
三级(高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7000元/人/年;
二级(技师)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8500元/人/年。
如何报名?
1、企业填报《宝安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预申报表》,于2023年4月30日前发至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邮箱 ,中心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指导企业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培养计划,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组织条件及学徒培养计划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结果将在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官网公布。
3、公示结束后,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将安排专人对企业开展贴心指导和服务,包括系统备案、补贴申请、资料归档等,并按要求开展培训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