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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关于申报持续创新举措开拓市场专项资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2-11-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实施数字化助力“三品”战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促销费、惠民生、稳增长,支持各地创新举措开拓市场,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创新举措开拓市场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消费〔2022〕370号)、《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6号)精神,现将申报持续创新举措开拓市场专项资金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报主体
各地工信部门。
(二)支持范围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地工信部门发挥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作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业品促销活动,以及牵头(含承办)开展的产业链、供应链“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促进轻工、鞋服、食品、医药保健、消费电子、建材、汽车等名优产品实现供销对接,畅通产业链循环。
(三)奖补标准
对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省级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参会工业企业25家以上、效果明显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给予每场活动最高3万元省级奖励,属于跨地市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每场活动最高5万元省级奖励。
此外,2022年12月31日前,各地工信部门举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每场次参加中小微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每场活动再给予不高于3万元市级奖励。
(四)申报材料
1.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
(1)申请活动项目补助的请示文件;
(2)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参加企业名单及签到表等材料;
(3)活动总结评估报告(含活动概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
(4)当地财政资金补助财务凭证,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及汇总表;
(5)支持创新举措开拓市场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
2.“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
(1)申请活动项目奖励的请示文件;
(2)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附件2);
(3)活动方案、现场照片、企业签到表、活动总结等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由有关县(区)工信局申报。材料应含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3),项目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市工信局消费品科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项目奖励资金按季度申报,各县(区)工信局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三、其他要求
(一)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各县(区)工信部门应在活动举办前向市工信局报备活动方案,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