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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度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培训交流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内容
支持广东省内创新主体面向粤港澳青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交流活动,为粤港澳青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培训交流主要围绕国家及广东省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金融等创新创业相关主题。项目实施周期为 1 年。
优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创新主体牵头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创新主体。
(2)已与香港或澳门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曾在过去 3 年内(以本指南发布日期为准)成功组织过不少于 3 次相关主题的跨境培训交流项目,参与总人数不少于 90 人次。
(3)具备专业化、标准化培训交流的服务体系和资源渠道,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培训交流的目的明确、内容计划合理。
2.广东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本专题,须提供自筹经费。企业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
鼓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资金,自筹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3.申报项目名称应统一按照“***培训交流项目”的格式填写,其中“***”指具体的培训交流内容。
三、考核指标
1.培训交流内容及行程安排应紧密围绕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相关主题。
2.培训交流包括专题授课、调研访问等,可采取视频等远程形式进行。专题授课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不少于 3场、6 个课时;调研访问不少于 4 次,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广东省内创新主体进行深入调研交流。
3.培训交流的师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其专业领域、授课内容与项目目的、内容相符,在领域或行业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4.培训交流总参与人数不少于 30 人,且港澳学员占比不少于 30%;除项目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人员外,其他单位参加的人员占比不少于 80%,且每单位最多选派 2 名参加人员(多于2 名按 2 名计)。
5.从项目主题、内容、行程安排、效果、学员反馈等方面总结培训交流经验,完成项目总结及政策建议报告 1 篇。
6.专款专用,设置专账管理。
四、资助方式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 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