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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创新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专题一: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
专题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专题一: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推动广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形式审查、评审等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氛围,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运用及保护,充分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在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项目任务
(一)科学制定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进度、明晰经费使用方向,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建立工作台账,严控服务质量,做到各项服务工作零差错率。
(二)高质量开展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严格按照《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年度专利奖励工作安排,组建专业团队,高质量开展新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推荐、评审等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配合开展专利奖励相关事务性工作。根据年度专利奖励工作需要,配合开展专利奖表彰、经验总结推广、培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申报条件
广东省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法人,拥有能顺利完成项目的人力资源,至少有3位以上人员具有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工作经验,熟悉专利工作,能熟练运用专利数据资源开展法律状态检索等工作。具备类似服务经验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
近三年广东专利奖申报单位和未来拟申报广东专利奖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申报书(专利奖励专项资金)》;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专题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广泛发动我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复核、考核、日常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通过培育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强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发动企业申报、评审、复核、考核、牌匾制作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储备培育相关服务工作。
(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形式包括不限于宣讲、培训、座谈、经验推广等)。
(四)完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知识产权行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熟悉我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情况,能广泛发动企业进行优势示范培育。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