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宝安区资助项目 >

宝安区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有效期内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
(三)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申请书,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线下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中心,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我中心将如实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二、纸质材料清单
(一)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二)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或复核企业在2025年5月25日前,向我中心报送如下材料:
(一)完整纸质申报材料1套,包括纸质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材料,按顺序胶装,加封面和目录,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全套纸质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向我中心报送;并在梯度培育平台申请书最后的附件上传处以压缩包方式上传纸质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下载并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表》(附件3),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表》(附件4),向我中心提供EXCEL版。
(四)请相关企业在提交纸质材料前,联系以下任意一家培育商进行申报前辅导,并将2026年宝安区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商确认书(附件7)按要求签字盖章(单独打印提交,切勿与企业申请书、复核申请书、企业材料一起装订)。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表
5.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
6.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
7.2026年宝安区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商确认书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