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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6年度关于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空间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26-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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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时间:
2026-04-20 09:00:00 至 2026-05-19 18:00:00
支持内容
加大空间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50%、50%给予租金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封装测试、生产制造重点企业,在我区租赁生产制造厂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50%、50%给予租金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半导体及元器件分销营收全国排名前三十的企业,在我区租赁办公、仓储用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50%、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宝安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业保障房租金补贴与本措施租金补贴由企业按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
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或迁入到宝安区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对于设计类企业,应达到规上。对于设备、材料、封装测试、生产制造企业,年度工业产值需超过5000万元;对于半导体及元器件分销企业,营收需全国排名前三十名。
支持强度和方式
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50%、50%给予租金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封装测试、生产制造重点企业,在我区租赁生产制造厂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50%、50%给予租金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半导体及元器件分销营收全国排名前三十的企业,在我区租赁办公、仓储用房的,前3年分别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50%、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宝安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业保障房租金补贴与本措施租金补贴由企业按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