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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6-10-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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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或团队严格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深圳鲲鹏青年项目需先入库,后申报、再支持。入库地址:http://stic.sz.gov.cn/xxgk/ztzl/kunpeng/,入库规则详见入库申报页。
二、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1日-11月27日(截至18:00)。
三、申请单位须自主申报,项目完成入库后,原则上使用申报企业法人账号或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团队签字),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审计要点要求详见附件4、5、6。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
2.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填报说明
3.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4.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审计要点
5.2026年鲲鹏青年创业项目费用清单(模板)
6.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10月15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6年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显示、智能终端、人工智能与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高性能与前沿新材料、高端技术装备、精密仪器仪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安全节能环保、低空装备与应用、商业航天与航空、数字内容与创意、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海洋先进制造与高端服务;
(二)未来产业:生物制造、物理智能、光计算与光载信息、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未来能源、深海矿产、脑科学与脑机工程。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24〕4号;
(四)《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5〕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简称创业项目)采取“先入库,后申报、再支持”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审定研发投入经费的50%。
2.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属于已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2.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经营;
3.直接入库申报项目应当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成员;
4.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5.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6.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7.其他
①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研究内容没有深化及延展的也视为同一项目;
④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曾获得市本级创新创业类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含市科技主管部门原创新创业资助(孔雀计划)、原创客创业、原创业资助、市人力资源保障主管部门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等资助)或曾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研发费用资助等项目资助的,不予资助。
2.同一项目已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予资助,有配套资金支持要求的项目除外。
3.同一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核心成员仅能获得一次创业项目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应提供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档(若为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项目团队分工介绍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项目承诺书原件;
5.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二)专项材料
1.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未能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交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2.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2025年度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其他财务报告无效)。专项审计报告包括申请单位在所申报的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投入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需包含费用明细表(含费用类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发票号、付款金额、核减金额、审定金额等内容),投入的专项费用不得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
项目申请单位选取不超过300万元研发费用作为项目申报研发费用数,研发费用须从上述2025年度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选取,并提供选取的申报费用明细表(详见模板)和对应凭证底稿扫描件。申报研发费用明细表包含费用类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发票号、申报金额(应与该笔费用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审定金额一致)等内容。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含研发团队)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个税缴纳凭证复印件(异地社保凭证无效);
4.与申报的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0日之前均有效)、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等;
5.项目申请单位成立研发机构相关证书、自有品牌相关文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关于产学研合作的相关协议复印件(协议中需明确合作金额);
6.与申报的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相关的销售、采购协议/合同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含合作协议、意向合同、邮件等);
7.与申报项目名称及内容一致的内部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此立项文件或任务书为项目申请单位内部设立该项目的必要材料,需含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预算金额、技术路线、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内容),项目总结报告;
8.项目评价证明(验收报告或验收书、由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技术评估报告或查新报告等至少其中一种证明,报告中的项目名称须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且需包括具体的性能指标参数);
9.可选择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近三年取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由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科技奖项证书(含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评选通知、公示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股权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说明材料。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27日18:00。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项目现场核查、评审、委托审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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