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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落实《2022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部署,按照“求实效、植内涵、提质量、筑生态”总体要求,赋能科协组织“一体两翼”,推动科技服务团精准对接地方产业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接续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组建“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广泛动员组织科技工作者,以促进技术转移转化为重点,推动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联动下沉。面向“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与中国科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份,凝练一批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汇聚一批可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精准匹配问题解析、成果评价、推介发布、供需对接、转化落地等专项服务,探索产学协同常态化服务机制,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创新生态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产业科技服务团

项目名称:“科创中国”XX产业科技服务团

核心任务:发挥全国学会科技人才汇聚优势,支撑“科创中国”平台,服务“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企业,解析、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结合“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重点产业需求,汇聚高质量科技成果并进行综合评价,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按需提供创新咨询、标准研制、人才培训等服务。

立项数量:80个左右

经费额度:不超过6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主体: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二)区域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KJFWT2022-02)

项目名称:“科创中国”XX区域科技服务团

核心任务:支撑省级科协全面推动“科创中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省内科技资源,支持“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形成对全国学会人才和技术资源的有效补充。推广试点城市(园区)服务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支撑省域“科创中国”试点培育,依托“科创中国”平台重点解决非“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企业技术问题,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立项数量:32个左右

经费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主体:由省级科协所属具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质的直属单位(或省级学会)作为申报主体,由省级科协牵头负责

(三)专业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KJFWT2022-03)

项目名称:“科创中国”XX专业科技服务团

核心任务:建立“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与领军企业、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的对接机制,汇聚高质量科研成果,帮助试点城市(园区)企业解析、解决技术问题。协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以及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服务机构,促成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作价投资,推动高科技项目落地转化。

立项数量:30个左右

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主体:领军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

三、项目实施基本要求

三类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实施基本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单位有关要求

1.所申报科技服务团均需在“科创中国”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2.同一单位申报2个(含)以上科技服务团项目,各服务团的专家、需求、成果名单,服务内容,成果成效等均不得重复。同一项目团长与首席专家不得为同一人。

3.有地方政府或企业资金投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鼓励已在“科创中国”平台注册的科技服务团之间相互合作、优势互补,联合申报。

5.组建过2021年科技服务团并顺利结项,取得显著成效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1.供应商账号注册:申报单位请登录“智慧计财服务平台,在“项目申报”栏目完成供应商(指项目申报单位)账号注册。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2022年度“科创中国”项目申报系统,账户分配及网上申报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咨询)后,按项目要求逐项完整、真实客观地填写项目申报书,正式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3.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导出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将一式7份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逐份打印装订,须由团长、牵头申报单位负责人、联合申报单位负责人(如有)签字并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进行寄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12点。

2.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六、评审流程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项目评审将充分考虑各科技服务团拟服务试点城市(园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