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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关于下达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科技工作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17〕530号)的规定:对被确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扶持奖励 2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扶持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符合不同奖励标准的,就高不重复支持。 
我市2020年共有69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8家(其中12家为省高出库企业),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1家(其中1家为省高出库企业)。 
本次奖补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应下达奖励资金1066万元,其中13家出库企业已于南科〔2021〕67号文件中奖补78万元,扣除后,本次应下达奖补资金988万元,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和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南安本级奖补资金988万元。    
附件: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明细表 /uploads/allimg/220220/1-22022014463355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