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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2021年度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申请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推广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支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主体
申请备案的主体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各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公益事业单位。
二、申请备案程序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动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备案申请工作,指导拟申请备案的机构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拟备案机构的材料审核工作,并按照条件符合程度排序后报送我局。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直接向我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二)我局将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予以网上备案。
(三)暂未获得推荐的备案申请机构应当继续加强专利导航工作,我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续工作安排按照机构条件成熟度再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包括:
1.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表(需盖章)(见附件2);
2.备案申请机构工作制度;
3.相关佐证材料。
拟申请备案的机构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合法性负责。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件请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寄送一份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三)为便于备案工作及后续管理,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指定1名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工作联系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发至联系邮箱。

附件:/uploads/allimg/211110/1-211110095415540.zip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

2.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表
3.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备案工作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