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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配套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地贯彻执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配套政策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通过《条例》释义撰写、宣传以及相应配套政策完善,使社会各界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地理解《条例》的精神和内容,从而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优化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任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条例》起草、审议的情况,科学阐述《条例》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以及每一个条款的具体内涵,联系实施《条例》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阐述如何理解和运用相应条款,制定释义(或解读),并组织出版,印刷不少于1000套释义(或解读)书籍。
(二)通过开展《条例》的宣讲活动,增进全省知识产权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据《条例》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三)制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等相应配套措施。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且具备承担政府重要课题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较丰富的立法经验和法律法规释义撰写经验,近三年内参与过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论证、评估等制定工作的优先
(二)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包括熟悉行政法和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人员。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配套政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参与立法工作(尤其是近三年内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论证、评估等制定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主体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主持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组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项目入库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