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政府动态 >

2022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广东电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在省内有关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贯彻实施,引导电商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保护机制和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机制,开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等有关工作。
二、项目任务
(一)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自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本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全面自评,梳理贯彻落实《标准》的难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在规定时限内形成自评报告,提交省市场监管局,并按照要求进行完善。
(二)形成2022年度本平台贯彻落实《标准》工作方案。在完成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细化本平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标准》的措施、内部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工作保障等,制定本平台贯彻落实《标准》工作方案,提交省市场监管局,并按照要求查漏补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知识产权保护专岗。
(三)在2022年底前完成贯彻落实《标准》各项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如未能通过验收的,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直至验收通过。
(四)开展本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工作。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和本平台实际情况,建立本平台知识产权纠纷线上快速处理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按要求积极开展本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工作,2022年度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处理本平台知识产权纠纷30宗以上。
(五)参与电商平台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工作。在行业内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行业知识产区保护倡议和纠纷调解工作。
(六)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等有关工作。
成果体现形式:1.按要求提交完善本平台贯彻落实《标准》自评报告;2.按要求提交完善本平台贯彻落实《标准》工作方案;3.通过贯彻落实《标准》成果验收;4.提供2022年度处理本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明细表;5.本项目验收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在本平台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少于100家。
(二)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东省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即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具有必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团队,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切实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在广东省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团队、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财务制度等);
4.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在本平台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少于100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营业执照等);
5.申报主体对标《标准》的初步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项目入库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