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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创建活动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附件1)开展,请有意申报认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严格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和说明,认真准备并提交证明材料,并准确填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3)。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的文字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入光盘。

二、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前书面提出申报意向(参考附件5),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chenhao@commerce.sz.gov.cn,并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5.申报意向书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第二条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遵循全面客观、公开公平、科学量化、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申报示范(参与综合评价)的电子商务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电子商务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对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三)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

(四)企业已在商务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签署《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建立诚信档案,公开信用信息,并履行数据报送义务。

(五)企业经营的独立网站或网店须开设两年以上并运行稳定,如是独立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

(六)企业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七)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业务收入或利税稳定增长,或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八)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经营商品品种、服务内容、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九)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

(十)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一)在已开展本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活动的省份,申报(参与综合评价)企业原则上应是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第四条 申报示范(参与综合评价)的企业应是以下类型之一,并具备相应条件:

(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自建平台开展自营活动或者向第三方经营者提供平台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包括提供实物商品零售或批发服务的自营平台企业,或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以及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餐饮外卖、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本地生活等服务产品的企业。其中,零售企业的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亿元(含)以上,员工总数在300人(含)以上;批发企业的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亿元(含)以上,员工总数在100人(含)以上;网络化服务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员工总数在100人(含)以上。

(二)电子商务品牌经销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其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1亿元(含)以上,员工总数在50人(含)以上。

(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营销(含直播)、技术、运营、数据、信用、咨询、培训、物流、金融支付、网红孵化与运营、外贸综合服务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的企业。其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

(四)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开展上述两种(含)以上经营活动的企业。其运营平台的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100亿元(含)以上(或年度服务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员工总数在1000人(含)以上。

(五)其他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其他类型经营活动的企业。其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0%,或所经营网站用户访问量、注册用户数、下载量等核心流量指标年增速超过100%,员工总数在50人(含)以上。

第五条 根据中央建设网络强国目标及国家重大战略举措,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以下单个或多个方面创新发展:

(一)促融合。促进数字技术、社交渠道等方面的应用创新与模式创新,推进与传统产业带、智能制造、实体商业、对外贸易、县域经济等多维度开展深度融合。

(二)促民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带动就业、扶农助农、公益慈善、社会应急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餐饮、教育、医疗、出行、住宿、旅游、文体等与民生相关领域开展在线服务创新。

(三)促发展。在丰富商品供应、推动老字号复兴、培育新国货、促进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供需对接、资源支撑、金融信贷、技术保障、人才培训等服务,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促环境。推动建立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合规合法经营,开展行业自律、平台自治;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五)促开放。围绕海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开展平台出海、品牌出海、供应链出海、技术出海、服务出海。

第六条自首次遴选确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下一年起,每年通过综合评价的办法,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较差的,取消示范资格;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优秀的地方推荐企业,增补为示范企业。

第七条每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调整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总量控制、适当增补,反映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

第八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送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年度创建、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动员并组织有参与示范创建意愿的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后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连同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系统报送)一并上报商务部。企业需提供材料包括《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盖公章)。

(二)专家评估。商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示范企业申报表、申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综合得分和排名。必要时,组织专家对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抽查和核实,形成最终结果和意见,并据此拟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议名单。

(三)结果公示。经部领导批准,将拟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议名单在商务部网站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商务部提出异议,由商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四)公布名单。在公示期间,对拟定的示范企业名单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商务部确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并以商务部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第九条示范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资格:

(一)报送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的。

(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较差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报送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经验总结交流不积极等影响示范创建相关工作计划或进程的。

(五)不符合本规范其他要求和条件的。

企业被取消示范资格起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第十条示范企业发生更名或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的,应及时向商务部和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企业在示范创建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商务部将适时组织专家对本规范进行完善。

本规范由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解释。


附件2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说明: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从“经营能力”、“示范能力”、“带动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分为共性评价部分和企业分类评价部分,其中共性评价部分适用于全部申报企业,企业分类评价部分适用于申报该类示范的企业。

以下指标适用于全部申报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营收情况

营业收入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营业收入/上一年度末营业收入-1)×100%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纳税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主要税种;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

纳税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纳税额/上一年度末纳税额-1)×100%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盈利

是/否

企业是否实现盈利。

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

  上市情况

上市企业

是/否

企业是否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

企业股票上市发行所在的证券交易机构。

市值

万元

1.企业发行股份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股票总价值;
2.计算公式为: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 × 发行总股数。

企业股票上市发行所在的证券交易机构。

 人力资源情况

全体员工数量

企业从业人数统计口径: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实有人员数。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

管理人员数量

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员工人数。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场团队人员数量

企业中负责产品销售、市场拓展、营销推广、商务合作等工作的员工人数。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团队人员数量

企业中负责技术研发工作的员工人数。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方合同人员数量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

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

毕业证书、社保证明等企业认为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带动农村地区就业人数

企业吸纳农村地区就业人数。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示范能力

 数字化水平

云服务空间

PB

企业总共拥有的云服务空间容量,包括自建或使用第三方云服务。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大数据应用

TB

企业拥有的非结构化数据与结构化数据占据的容量大小。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化管理

是/否

企业是否在用户管理、客户管理、供应链管理、订单管理等方面应用数字化、在线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或工具。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纸化办公程度

%

企业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文档等文件在全部文件中的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投资

开展海外投资

是/否

企业是否在海外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投融资或并购活动。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覆盖国家/地区数量

企业海外投资涉及的国家或地区数量。

新闻报道等。

投资额度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海外投资总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新闻报道等。

科研水平

研发投入

%

企业研发投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企业自行填报。

专利数量

1.企业获得的专利授权数量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之和;
2.与电子商务业务无关的研发成果不应计入在内。

专利证书号、名称、类型、权利人、取得时间等;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属地、权利人、取得时间等。

网络安全

风控机制


是/否

企业是否在硬件、软件、云防护等方面设立风险防控机制,保护企业网络安全。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数据保护

是/否

企业是否建立相应的安全协议,保护用户个人数据及隐私信息的安全。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党建水平

党员人数

1.企业全部员工中党员总数;
2.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数。

企业员工统计表格等能体现党员数量的材料。

设立党组织

是/否

企业是否已经设立党组织。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责任落实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以下工作: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明确责任和任务;建立了机制和制度;讲过专题党课;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学习贯彻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以下学习活动:制定相应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定期学习。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党内生活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以下党内活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极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并合理使用管理;规范党员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党风廉政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以下工作:党组织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执行廉洁纪律。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公益慈善

开展慈善活动

是/否

报告年度内,企业是否开展过公益慈善活动。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慈善活动总额

万元

企业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价值总额。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带动能力

标准建立

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

报告年度内,企业参与编制的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数量。

相关批复文件、标准文本或新闻报道等。

国家标准

报告年度内,企业参与编制的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国家标准数量。

相关批复文件、标准文本或新闻报道等。

环境打造

企业自治

是/否

1.报告年度内,平台企业是否发布或修订面向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的规范性约束制度;
2.报告年度内,企业是否开展关于自身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自查及改进工作。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行业自律

是/否

报告年度内,企业是否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企业共同发起或组织有关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的活动。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措施

是/否

是否制定绿色发展的规划。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绿色生产流通

是/否

企业是否在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使用更为绿色、低碳、可循环的原料及工艺。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以下指标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申报企业

注:申报“综合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应适用不少于两类指标(不含“其他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以下部分适用于实物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业务规模

订单量

万件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子商务订单量;
2.单位:万件。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交易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或网上零售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电子商务交易额/上一年度末电子商务交易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下沉市场交易额占比

%

三、四、五线城市以及县域、农村市场的电商交易额占总额的比例。

该项市场份额统计表等企业认为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规模

个人用户注册数量

1.报告年度内,平台上的个人用户注册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用户注册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个人用户注册数量/上一年度末个人用户注册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用户注册数量

1.报告年度内,平台上的企业用户注册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用户注册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企业用户注册数量/上一年度末企业用户注册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示范能力

国际化

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跨境电商的方式将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或个人客户,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跨境电商交易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跨境电商交易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跨境电商交易额/上一年度末跨境电商交易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是/否

企业跨境电商业务的商品来源国或出口目的地国中是否包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交易凭证或新闻报道等。

覆盖新兴市场国家

是/否

企业跨境电商业务的商品来源国或出口目的地国中是否包含新兴市场国家。

交易凭证或新闻报道等。

模式创新

直播带货交易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中,通过直播带货实现的交易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社交电商交易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中,通过社交电商实现的交易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反向定制交易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反向定制类的交易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工厂直供交易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工厂直供商品的交易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机制

是/否

企业是否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在自然灾害、突发疫情等重大事件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应急物资。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新冠疫情中供应物资货值

万元

在新冠疫情期间,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应急物资对应的货值。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带动能力

   扶农助农

农产品上行

是/否

是否应用社交电商模式助力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民增收。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精准扶贫

是否通过电子商务助力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人数。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农产品网上零售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农产品网上零售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上一年度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孵化农产品品牌

报告年度内,企业孵化的农产品品牌数量。

相关工作报道、照片、文档等。

建有农村电商服务载体

报告年度内,企业在农村地区新建电商中心、配送网点、服务站等载体数量。

相关工作报道、照片、文档等。

  实体商业

新模式新业态应用

是/否

企业是否运用社交、直播、小程序等电商新模式与实体商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布局线下渠道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开设实体店、投资并购、扩展销售渠道等方式布局线下业态。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产业带动

带动传统品牌数量

报告年度内,企业带动多少个传统品牌实现销售、营销等环节的线上化。

相关工作报道、照片、文档等。

带动新国货品牌数量

报告年度内,企业带动多少个新国货品牌实现销售、营销等环节的线上化。

相关工作报道、照片、文档等。

载体布局

是/否

企业是否在产业带布局楼宇、园区或基地等载体。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以下部分适用于数字生活服务型平台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业务规模

订单量

万件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网络化服务订单量;
2.单位:万件。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络化服务收入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网络化服务收入,包括外卖、教育、出行、健康、住宿、文娱、健身等;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络化服务收入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网络化服务收入/上一年度末网络化服务收入-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规模

用户注册数量

1.报告年度内,平台上的用户注册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注册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用户注册数量/上一年度末用户注册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内经营者规模

平台内经营者数量

1.报告年度内,平台上的经营者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内经营者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平台内经营者数量/上一年度末平台内经营者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示范能力

技术创新

人工智能

是/否

企业是否在用户管理、订单管理、路径优化等方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大数据

是/否

企业是否在用户画像管理、用户行为分析、算法决策等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无人设备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无人机、无人车、无人终端等无人设备提供服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其他技术创新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上述技术以外的其他技术创新。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机制

是/否

企业是否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在自然灾害、突发疫情等重大事件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新冠疫情中供应物资货值

万元

在新冠疫情期间,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应急服务对应的价值。

相关工作或活动的通知、记录、报道、照片、文档等。

    服务出海

境外服务

是/否

企业是否在海外提供外卖、教育、出行、健康、住宿、文娱、健身等网络化服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境外服务规模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在境外实现的网络化服务交易规模;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品牌经销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业务规模

订单量

万件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子商务订单量;
2.单位:万件。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销售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子商务销售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电子商务销售额/上一年度末电子商务销售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线上销售额占比

%

企业线上销售额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品牌数量

企业拥有的品牌数量。

申请的商标及相应文件。

渠道建设

入驻线上平台数量

报告年度末,企业已经入驻并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数量。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自建销售渠道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自建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自建销售渠道。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线下渠道布局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入驻卖场、与经销商合作、开实体店等方式布局线下渠道。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示范能力

模式创新

自有渠道销售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销售额中,通过自建渠道实现的销售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社交电商销售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销售额中,通过社交电商实现的销售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播电商销售额占比

%

企业的电子商务销售额中,通过直播电商实现的销售额占比。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智能制造

数字化工厂

是/否

企业是否自建或协作数字化工厂。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个性化定制

是/否

企业是否开展C2M个性化定制业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柔性供应链

是/否

企业是否具备柔性供应链能力。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品牌出海

境外销售

是/否

企业是否通过跨境电商将商品销售到境外的国家或地区。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境外销售规模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交易规模;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业务规模

业务量

万件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商服务订单量;
2.单位:万件。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商服务成交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电商服务成交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商服务成交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服务成交额/上一年度末服务成交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规模

用户注册数量

1.报告年度内,企业的用户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注册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用户数量/上一年度末用户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示范能力

 数字技术应用

5G

是/否

企业是否正在探索5G在电子商务服务中的应用场景。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人工智能

是/否

企业是否在用户管理、订单管理、路径优化等方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大数据


是/否

企业是否在供需匹配、算法决策等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服务出海

境外服务

是/否

企业是否为境外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境外服务规模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在境外实现的电商服务交易规模;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带动能力

带动产业数字化

服务传统企业

是/否

企业是否为线下传统企业提供电商服务,助力其实现数字化转型。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服务企业数量

报告年度内,企业服务的传统企业数量。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赋能中小微企业

提供支撑服务

是/否

企业是否向中小企业开放端口,为其提供支撑服务,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对接、资源支撑、金融信贷、技术保障、人才培训等。

具体做法,取得进展及成效。可以提供具体案例。

赋能企业数量

报告年度内,企业提供的支撑服务覆盖的中小企业数量。

新闻报道等。

其他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需提交证明材料

经营能力

   业务规模

主营业务交易额

万元

1.报告年度内,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交易额;
2.单位:万元。不要自行改变单位;
3.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营业务交易额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电子商务交易额/上一年度末电子商务交易额-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规模

用户注册数量

1.报告年度内,平台上的用户注册数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户注册数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用户注册数量/上一年度末用户注册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规模

平台访问量(PV、UV)

1.报告年度内,页面浏览量或点击量、独立访问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访问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平台访问量数量/上一年度末平台访问量数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APP下载量

1.报告年度内,企业主要运营的移动端App的下载量。

2.此数字应与申报书一致。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APP量增长率

%

计算公式为:(报告年度末APP下载量/上一年度末APP下载量-1)×100%

企业自行填报,能体现该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