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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 闽工信规〔2026〕11号
发布时间:2026-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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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智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进工业数智化赋能九条措施》(闽工信规〔2026〕6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进一步规范省级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组织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工业数智化转型扩面提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数智全面赋能工业制造,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自愿申报、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聚焦应用场景创新、产品方案推广、数字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提升,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赋能效果好的工业数智化典型项目,加强示范带动、复制推广,全面提升我省工业数智化发展水平。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所称项目,包含优秀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数字技能培训、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等。
(一)优秀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九条措施》出台后入选的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每个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内支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支持聚焦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创新,形成成熟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数智化转型亟待突破的痛点难点。对入选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采取分阶段补助方式,入选后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部分。补助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合作交流费、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三)数字技能培训。支持数字化服务商、县域重点产业链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开展数字技能培训,提升企业数智化意识技能和服务商能力水平。对经审定同意开展的培训,按照实际支出,并结合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符合条件的牵头承办单位分档补助,A、B、C档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支出范围包括开展培训发生的食宿费、场地费、器材租赁费、材料费、交通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四)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数智化转型提供场景培育、方案孵化、技术验证、应用推广、供需对接、产融合作、人才培训等专业化赋能服务。综合考虑服务能力、建设运营、工作情况、服务成效等,对赋能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效显著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在省内依法生产经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记录为准)。
(一)优秀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1.申报主体应深耕工业数智化领域,在细分行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能提供快速响应服务。
2.申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应能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数智化需求,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具有合法知识产权,已在多个企业部署应用并获得良好反馈。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
1.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团队。
2.申报的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企业数智化难点痛点,助力企业在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实现价值提升。到期验收时,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具有较好的行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数字技能培训
1.牵头承办单位应熟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拥有专业的师资资源,具有培训服务经验和实践案例。
2.培训应聚焦工业数智化场景应用,实操性强,组织管理规范安全,能够有效提升企业人员数字意识素养及能力水平。
3.培训应由各地市工信部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培训方案报送省工信厅审定。
(四)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主体应具备行业数智化转型专业化服务的必要设施、条件和能力,具有丰富的数智化服务经验和实践案例。
2.申报的项目应围绕服务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突出在资源要素整合、项目对接落地、数智生态营造等方面开展的专业化服务,且服务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通知。省工信厅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当年度申报的具体事宜。
(二)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编制项目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社会信用及涉黑涉恶等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组织评审。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发布。省工信厅将拟入选项目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发布名单。
五、监督管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严禁以虚报、伪造等违法违规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在3年内禁止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各级工信部门应加强对入选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移出入选名单。
(三)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经审定后作为实施验收核查的依据,由推荐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送省工信厅。项目立项后,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因故无法完成的,应于到期前2个月向省工信厅提出延期申请,最长延期6个月,验收不通过的,不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四)各级工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做好政策和要素保障,多形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优质项目、典型案例。
六、附则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安排至2029年。
(二)厦门入选项目由厦门市按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厦门市统筹安排。
(三)本方案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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