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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开展首届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主体
我省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相关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评审认定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历史悠久,世代相传;2.以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流程创作;3.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制作;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5.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三、申请范围

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申请门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寿山石雕、青石雕、玉雕、木雕、根雕、竹雕、牙雕、骨雕、贝雕、锡雕、角雕、皮雕、微雕、影雕、海柳雕、木偶头、木偶服饰道具制作、脱胎漆器、漆画、漆线雕、软木画、棉花画、绢画、通草画、纸织画、木版年画、竹编、草编、藤编、棕编、白瓷、瓷塑、建盏、青瓷、彩绘陶瓷、剪瓷、铜艺、铁艺、金银细工、珠宝首饰、抽纱刺绣、民间刺绣、传统剧装、面塑、泥塑、花灯、剪纸、纸伞、古典家具、传统乐器制作等。


四、申请材料

1.《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申请表》;

2.在福建省内传承发展50年以上的历史溯源证明材料,如志书、档案、老艺人回忆录、传承谱系图等;3.工艺流程资料(如工艺流程图、视频等);4.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的说明;5.品种和技艺技术特点及艺术风格的说明;6.体现该品种和技艺的作品图片;7.其他有助于说明该品种和技艺价值的补充材料(如专著、论文、媒体报道、奖项证书、收藏证书等)。


五、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辖区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以下简称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申请推荐工作(按属地原则,省直申请主体的申请推荐工作由所在地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并将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1)于8月20日前反馈至省工美中心。
2.根据工作要求,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于9月30日前将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推荐材料等统一汇总报送至省工美中心。申请材料需分别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按申请材料顺序以A4规格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U盘贴好标签,注明申请品种和技艺名称及申请地区。3.省工美中心牵头成立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此次评审认定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由省工美中心向社会公布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名录、颁发证书。4.为更好地宣传我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省工美中心将组织专家从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名录范围内评选出若干代表我省工艺美术技艺水平的作品。六、

附件:

1.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回执单

2.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申请汇总表

3.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申请表


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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