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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岗区数据开放共享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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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3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4号)。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大模型训练语料(含行业数据集)的企业。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企业开放大模型训练语料(含行业数据集)的时间应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根据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等维度综合评定,分A、B、C、D档给予支持(A档不超过30万、B档不超过20万、C档不超过10万、D档不超过5万),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申报单位须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本次政策补贴资金将统一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拨付。
(三)审核方式
评审制。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为参考依据。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并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4.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申报具体项目,还应符合以下专项申报条件和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的申报指南的相关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开放数据的权利主体、授权主体或实际运营维护主体。申报开放的数据应与申报单位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研发生产、产品服务、场景应用或产业协同等活动相关,或者能够服务龙岗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应用、公共服务或产业生态建设。申报单位不得就较多内容雷同的语料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2.申报单位须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大模型训练语料(含行业数据集),并能够提供平台认定材料、开放证明、开放链接、接口地址、开放记录等可核验材料。
3.开放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明确、可获取、可核验,能够说明数据规模、数据类型、行业属性、开放范围、获取方式、元数据、字段说明、数据样例等情况。
4.开放时间应发生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且申报时原则上应保持开放、可访问或可调用状态。开放数据有更新维护的,应能够说明更新频率、维护机制和版本变化情况。
5.开放的数据应具备一定规模、质量和应用价值,能够支撑大模型应用、公共服务、产品研发或产业生态建设等用途。
6.开放数据不得存在数据权属争议、个人信息泄露、商业秘密泄露、知识产权侵权、数据安全风险或其他不适宜开放共享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申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
(一)基础申报材料
1.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非企业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机构总部的授权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申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5.国家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7.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8.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数据开放共享项目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开放数据名称、数据来源、数据内容、数据规模、行业属性、元数据、字段说明、数据样例、开放平台、开放时间等,以及开放数据与申报单位在龙岗区实际经营活动、产品服务、应用场景或产业生态的关联情况。
2.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认定材料,或由平台运营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开放证明材料等。
3.数据开放记录及可获取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放链接、平台开放记录、接口地址、访问权限说明、下载或调用方式说明等。
4.数据质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标注质量、结构化和规范化程度、清洗去重、异常处理等说明。
5.更新维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更新频率、维护机制和版本变化等。
6.应用说明材料,如适用于大模型研发、行业应用、公共服务、场景落地、产业生态建设的说明,以及下载调用记录、第三方验证或典型案例等。
7.数据合规与安全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权属、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数据安全风险控制、脱敏处理、科技伦理、跨境数据合规等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8.在受理过程中,实施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登录账号(没有注册的请尽快注册),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资金扶持”——“当前可申报的项目”,选择【“2026年龙岗区数据开放共享扶持项目”专项扶持】栏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
企业收到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龙岗区数据开放共享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递交书面材料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带水印的书面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请按分项制作目录索引,用A4纸双面打印全套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月20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申报时间为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