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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6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指南(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6-09-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3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4号)。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支持企业购买、使用、租赁(租赁期不低于1年)符合条件的机器人产品。该产品须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并符合以下任一来源要求:
1.经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公开遴选的具身智能机器人生产企业直接提供;
2.经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公开遴选的机器人生态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集成商、解决方案提供商、代理商等)提供,且该产品已与该伙伴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设立机器人券,以“抢券”形式向企业(使用单位)发放。
2.消费券用于直接抵扣其购买(租赁)机器人产品的应付费用,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机器人产品售价的50%。
3.单张消费券面值为10万元。每家企业(使用单位)每年可获得消费券补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须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本次政策补贴资金将统一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拨付。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与评审制相结合的方式。企业(使用单位)在核销消费券时,需提供机器人购买(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机器人交付及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并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4.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具体项目,还应符合以下专项申报条件和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的申报指南的相关条件:
1.已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cyfw.lg.gov.cn)”平台完成注册及登记备案,并已领到机器人券;
2.购买(租赁)的机器人产品须用于企业自身在龙岗区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研发或服务,严禁用于转售、出租或抵押融资;
3.贸易商或中间商不具备实际生产应用场景的,不得申领;
4.使用机器人券购买(租赁)机器人产品的,交易价格应该公允。交易价格异常的,需补充说明或提供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
四、机器人券发放、申领及使用
(一)发放规则
1.机器人券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定期发放;
2.从2026年9月15日起,每周二上午10点准时发放(遇法定节假日则取消),即2026年9月15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7日、11月24日、12月1日、12月8日、12月15日10:00开始发券,每次发放30张(最后一期12月15日除外),最后一期数量视核销情况及年度资金安排情况而定。
(二)申领及使用
1.申领途径:企业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项目申报】—选择【机器人券领取】板块按需抢券,年度抢券数量及使用数量均不超过10张。成功领取券后,会生成机器人券核销码文件。(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请尽快注册,特别提醒:抢券账号所属企业须与后续申报核销的企业主体保持一致)
2.机器人券抢到后不得转让、出卖,否则该券失效。
3.机器人券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
五、核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申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
(一)基础申报材料
1.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非企业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机构总部的授权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申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5.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7.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8.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机器人券核销码;
2.机器人产品购买(租赁)合同或订单、付款凭证、发票;
3.机器人交付及使用证明(含现场安装照片、定位水印);
4.采购发生时该产品品牌官方授权销售渠道中同类产品的公开报价凭据;
5.所购产品符合“二、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第2项,由机器人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的,须补充提供该产品与该伙伴合作协议复印件;
6.在受理过程中,实施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六、核销办理流程
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请尽快注册),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2026年机器人券补贴扶持(企业)】栏目,然后进入申报。(备注:企业登录的账号必须为申请本扶持企业的账号,不得用其他关联企业的账号登录和申请)。
企业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2026年机器人券补贴扶持(企业)”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递交书面材料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带水印的书面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请按分项制作目录索引,用A4纸双面打印全套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附件:1.机器人券补贴扶持(企业)申报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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