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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领域合成生物企业2025年度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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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工信规〔2026〕1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20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
1.对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产业园(不含预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自认定次月起36个月内,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元。
2.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自认定次月起36个月内,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申报单位为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在光明区租赁场地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申报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及2025年度租金缴付发票。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受理项目当年(2025年度)的完税情况有关材料(复印件)。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财企通平台在线填报,第2至7项材料按要求上传PDF文件至财企通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财企通平台,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25年度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2026年10月12日9:00至2026年10月25日24: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后续年度研发投入资助项目受理开放时间请关注深圳财企通平台项目申报“光明区”板块)。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5年度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2026年10月19日9:00至2026年10月28日18:00。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区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