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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质量领域2026年卓越质量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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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工信规〔2026〕1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光规〔2026〕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市监光规〔2026〕2号)
二、支持领域
质量领域。
三、资助项目对象、范围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属于评审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对经评审后达到40%以上成熟度评分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每年最多资助10家。(《操作规程》第七条)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四、申报条件
(一)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在光明区从事经营、运营、研发等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运营三年以上。
(五)申请单位主要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特色化、差异化优势。
(六)已导入实施国际国内先进质量标准一年以上并在财务指标、经营效率指标等方面取得量化绩效成效。
(七)评审标准原则上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发布的最新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
(八)获得过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奖励的单位、获得过往届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资助的单位均不再受理申请。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材料如下:
1.光明区质量领域2026年卓越质量培育资助项目申请书(系统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企业信用报告(在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完税情况有关材料(复印件);
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二)专项申报材料如下:
1.卓越质量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证实性材料。
2.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和业绩证明材料。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等。
电子材料:第(一)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财企通平台)在线填报,其余材料按要求上传PDF文件至财企通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财企通平台,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以上每项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壹式叁份,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9:00至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8:00(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应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所有均需通过网络初审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9:00至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8:00(注: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振路31号市场监管大楼203。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八、办理流程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进行实质审核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按程序提请审定资助计划——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提交资金拨付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