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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田英才荟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政策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6-10-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第三十五条  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经评审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并在福田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完成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服务指标的,可给予24万元的奖励支持。
三、申请条件
本政策申请分为两个阶段,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认定申请阶段与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发放申请阶段。申请人须先经评审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认定后,与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并按年度完成服务指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奖励。
(一)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认定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素养。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行业准则,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重大服务事故及有效投诉等不良记录。
2.年龄与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在岗要求。
(1)申请人须在已经由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并在库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以社会工作者身份全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2)申请人须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并由该单位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4.业绩要求。作为核心主导人员,所服务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案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奖项或荣誉。每个获奖项目仅限申报一人。
5.适用除外。 在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行政工作的社会工作者,不适用本条款。
(二)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发放申请条件
经评审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申请人,申请发放奖励资金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
2.在福田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仍保持在岗状态。
3.完成服务协议约定的年度服务指标,包括专业研究、建言献策、疑难个案服务、专业培训、督导服务、行业参与等方面;具体服务指标内容、数量及标准以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指标按年度实施动态更新。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及对应材料。
四、支持事项
(一)奖金奖励
经评审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并在福田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完成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服务指标的,可给予24万元奖励支持。奖励资金分3年等额发放,每个任期年度符合发放条件的,可申请发放该年度奖励资金。
(二)福田英才认定
根据获得的奖金奖励的数额认定福田英才。支持20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
五、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认定申请材料 
2.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发放申请材料 
(二)材料要求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扫描上传,扫描件必须明辨、不缺页、不歪斜。
六、办理流程
(一)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认定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预审。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信息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3.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因故无法亲自前往提交申报材料,可授权他人代为提交纸质材料。
4.评审认定。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评审,可采取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审或部门联合评审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业绩贡献、项目服务成效、行业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坚持“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原则,形成拟认定人选名单。
5.公示。拟认定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公示有异议的,由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核查处理。
6.签订协议。经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需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指标按年度实施动态更新。
(二)年度奖励发放申请流程(每年办理)
1.网上申请。奖励周期内每年任期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人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预审。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信息预审,就是否符合奖励申请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3.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因故无法亲自前往提交申报材料,可授权他人代为提交纸质材料。
4.审核。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核申请人全职在岗情况、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5.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件并说明理由。
6.拨款。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当年度奖励资金。
7.归档。年度发放材料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归档留存。
(三)福田英才认定
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申请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开放申请;11月21日至12月20日集中受理。
八、其它说明
(一)凡经评审认定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须按规定与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期限、履职指标、权责义务、奖励拨付等事项;严格依照协议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建言献策、个案服务、专业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三)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四)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经本年度申报审核通过并纳入奖励名单的人才,其后续奖励发放不受本指南有效期的限制,将按相关规定持续执行。
(五)本指南由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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