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福田区资助项目 >

2026年福田英才荟体育优才支持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福委字〔2026〕5号)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福委人才办〔2026〕1号)
二、政策内容
第三十二条 体育优才支持。对在福田区从事体育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体育人才,依照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体育优才合作方案》。
(二)持教练员资质且符合以下任一类别中的至少一项条件(本节所述赛事成绩,均不包含U系列赛事、青少年组赛事及群众组赛事)。
1.第一类
(1)培养输送的运动员曾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获得前八名的教练员;
(2)本人曾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获得前八名的退役运动员。
2.第二类
(1)培养输送的运动员曾在亚洲杯、亚锦赛、亚运会获得前六名的教练员;
(2)本人曾在亚洲杯、亚锦赛、亚运会获得前六名的退役运动员。
3.第三类
(1)培养输送的运动员曾在全运会获得前三名、或在省运会获得前两名的教练员;
(2)本人曾在全运会获得前三名、或在省运会获得前两名的退役运动员。
(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四)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四、支持事项
(一)支持标准
1.第一类给予50万元,分2年发放,每年奖励25万元;
2.第二类给予30万元,分2年发放,每年奖励15万元;
3.第三类给予20万元,分2年发放,每年奖励10万元。
(二)英才认定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认定为福田英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体育人才奖励支持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首年奖励申领提供1-7项材料,剩余年度奖励申领提供1-38项材料。

2

《体育优才合作方案》

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

申请经费支持的,提交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账号

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4

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运动员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5

承诺书

签字(手印)

6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日期选择出生日期至今)

打印(盖章)

7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深圳信用网等网站查询)(盖公章)

打印(盖章)

8

考核相关材料

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9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预审。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信息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
(四)审核。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对纸质材料和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件并说明理由。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福田英才认定。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政策有效期内常年受理。
(二)材料递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八、考核监督
(一)甲方应成立考核委员会,结合人才岗位履职情况,设置可量化指标,根据能力水平、业绩成果、贡献度及群众满意度等,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当年度人才奖励发放的依据。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本方案,并视情况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支持资金。考核结果应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投诉举报,甲方应当组织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维持或重新做出考核结论。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
1.当年度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2.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3.严重违法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经考核委员会研究不得被评为合格的情况等。
(四)本指南规定的人才只可享受一次我区体育优才支持。
九、其它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