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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组织申报2025年促进航空货运物流发展项目(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发布时间:2026-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申报时间
2026-10-08 09:00:00 至 2026-10-20 18:00:00      剩余10天


支持内容

(六)促进现代物流业能级提升。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多式 联运转型。推动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与跨境电商服务模式相结 合,对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 加快发展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在周边城市布局运营一批物流仓储设施项目, 对优质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 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促进航空货运物流发展。对多式 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批发业等优质企业,与航空公司签订货物运 输协议,通过机场进口消费类电子产品、中高端消费品、黄金珠 宝、医药产品、农产品等,按进港货量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鼓励企业创优评级。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示范物 流园区的实施主体企业、中物联首次认定的5A级物流业企业、 市交通运输局首次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 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宝安区内依法经营的限额以上的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G58)。 

(二)申报主体或申报主体委托货代公司,与航空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深圳机场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半成品以及生活类消费品等,单次单机运输货物量需达到10吨(含)以上。货运时间以货物抵达深圳机场的日期为准。 

(三)2024年仅支持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货物抵达时间需在此期间)的运输项目。 

(四)2025年及后续年份,支持企业全年符合条件的运输项目。 

(五)本项目年度资金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企业资助总额超过预算总额,则实际拨付金额按适当比例进行调整。


支持强度和方式

促进航空货运物流发展,对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批发业等优质企业,与航空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通过深圳机场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半成品以及生活类消费品等,每架货运飞机运输货物量在10吨(含)以上的,按进港货量1000元/吨的标准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资助上限为100万元。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企业资助总额超过预算总额,则实际拨付金额按适当比例进行调整。

受理机关
本项目受理部门为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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