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荐
深圳市宝安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宝科规〔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6-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根据《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发挥机电一体化、数智技术、场景丰富等产业基础,叠加前海政策优势,抢抓智能化和工业化交汇融合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速推动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集聚区,特制定本措施。
一、夯实核心技术底座
(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多模态自主决策、高精度运动协同等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及科研院所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坚持市区联动、前海协同,实施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重点产业研发计划,支持企业突破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灵巧手、AI芯片、基座模型等关键技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经综合评审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二)支持具身智能训练场建设。围绕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应用,重点布局智慧家庭、智能制造、康养医疗、新零售等领域实训场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标准化的全要素数据采集体系,开展规模化、高质量的数据训练与模型验证,加速推动具身智能技术从技术验证走向商业应用。鼓励企业、机构建设具身智能训练场,经综合评审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三)支持算法开发应用和开源生态建设。鼓励企业提升模型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算法合规应用。鼓励企业及相关机构对开源社区关键技术贡献代码,参与构建第三方算子库、预训练模型和模型智能体等开源生态。对纳入国家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的算法,经综合评审给予企业一定支持。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的模型,经综合评审给予企业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
(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智能制造。鼓励工业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供应链管理等环节,部署GPU集群、加速卡、服务器、边缘计算节点、预制化算力单元设备等基础设施,夯实AI大模型训练算力底座,提升智能制造环节数智化核心能力,打造5G工厂、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符合前述类型的技术改造项目,依据市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AI终端产品研发创新。聚焦提升环境感知、自然交互、自主决策等关键能力,推动端侧人工智能技术落地。支持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眼镜、AI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智能硬件产品研发。鼓励企业推出一批创新型AI产品,经综合评审对研发创新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六)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聚焦人工智能领域,建设提供技术可行性验证、性能测评、市场潜力认证或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等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经综合评审给予一定支持。推动区内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梯度升级,推荐优质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级资质认定。(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七)推动AI服务器集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软硬协同,聚焦核心芯片、存储、印制电路板(PCB)、电源储能、光模块、散热产品、被动元器件、AI服务器整机等重点领域,推动AI服务器研发设计、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配套服务等全链条加速发展,构建产业配套完备、资源配置高效、创新生态优良的AI服务器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促进产业生态集聚
(八)支持“AI+”应用场景联合创新。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鼓励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多模态模型、智能体、国产人工智能软件等技术与各类终端硬件有机融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经综合评审对应用场景联合创新项目和应用场景示范引领项目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九)建设国际化产业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高效对接,重点围绕产品出海、海外产业链对接、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培训等,鼓励企业、机构打造出海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经综合评审给予一定支持。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举办人工智能赛事活动,经综合评审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十)打造OPC生态社区。推动人工智能OPC社区集聚化发展和专业化布局,打造集聚效应明显、具有引领性的OPC生态社区,从产业培育、生态服务、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各方面助力OPC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OPC社区建设,经综合评审对运营机构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
四、强化全要素支撑
(十一)布局多维度创新空间。推出一批“无忧空间”,为人工智能OPC等初创企业提供办公空间、政策辅导、产品推广等创新创业服务。培育投资驱动型硬科技加速器打造特色孵化空间,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坚持引育并举、通专结合,普及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培训,鼓励高等院校、企业、社会机构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设人工智能、国产操作系统和芯片等相关课程。着力提升工程师队伍能级,开展“卓越工程师计划”,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设立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加大OPC等微型创新主体的孵化力度,发掘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早期创新团队。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及团队纳入“凤凰英才计划”支持范围,拓宽“引才伯乐奖”应用场景,引导企业精准引才、柔性引才。(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人力资源局、科技创新局)
(十三)支持多元化投融资。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引导基金及合作基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对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亏损进行评价。推动种子基金、天使基金、“20+8”产业集群基金形成接续投资生态,鼓励私募基金企业投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加速OPC、高成长型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宝企金服”主题活动,依托金融超市、金融驿站对人工智能企业提供金融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创新局、企业服务中心、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五、附则
本措施适用于在宝安区开展本措施规定相应活动的人工智能产业链企业,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企业,以及服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
本措施所需资金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进行总额控制;同时符合本措施及宝安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其他同类政策规定的,申报主体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条款对执行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措施由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制定配套操作规程。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本措施实施之日期间,符合本措施规定的企业或单位,可按照本措施获得相应支持。本措施有效期内已受理的企业或单位的支持申请,审核或者拨付期间本措施有效期届满的,其审核与拨付流程仍按本措施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