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荐
宝安区2026年度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空间和建设支持
发布时间:2026-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申报时间:
2026-04-20 09:00:00 至 2026-05-19 18:00:00
支持内容
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对经认定的落户宝安区的适航审定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给予其空间、建设投入相关支持。对于空间支持,前2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10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50万元;第3—5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建设支持,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与宝安区签订合作协议,在宝安区开展低空经济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或落户宝安区的低空经济相关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支持强度和方式
对经认定的落户宝安区的适航审定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给予其空间、建设投入相关支持。对于空间支持,前2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10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50万元;第3-5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建设支持,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