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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6年度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网上申报时间: 2026-04-20 0
发布时间:2026-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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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时间:
2026-04-20 09:00:00 至 2026-05-19 18:00:00
支持内容
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对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微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起飞重量超过25kg的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同时开设微轻小型无人机、中大型无人机的货运航线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条件
飞行数据需上报民航相关监管平台,由政府出资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飞行活动不予补贴。 申报主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注册在宝安区,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②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注册在宝安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支持强度和方式
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对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微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起飞重量超过25kg的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同时开设微轻小型无人机、中大型无人机的货运航线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