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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6年度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6-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申报时间:
2026-04-20 09:00:00 至 2026-05-19 18:00:00 

支持内容
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其中,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以下简称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起降场地不超过30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不限注册地址。

支持强度和方式
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其中,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以下简称“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起降场地不超过30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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