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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关于申报创新载体平台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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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创新载体平台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5年、2026年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2025年、2026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依规办理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在翔安区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等经营主体(备注:火炬翔安园区企业享受火炬管委会相关政策)。
二、扶持标准
(一)研发平台建设奖励
扶持标准: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类型研发机构在获得不同级别荣誉时,采取“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补足至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
(二)科技孵化器认定奖励
扶持标准:新认定的科技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认定为省级或市级科技孵化器的均给予50万元(省级与市级不重复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的补足至2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18日前,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