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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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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人才工作相关安排,结合我市金融领域人才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项目申报人应属于以下范围:
(一)在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理财、保险资管、证券资管、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持牌金融机构就业的人才。
(二)在依法在深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就业的人才。
(三)在依法设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的地
方金融组织等就业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人才分为A、B、C三个层级,申报人仅能选择其中一个层级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弘扬爱国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2.申报人应当近三年在深圳连续全职工作,从事金融业工作。
(二)业绩条件
1.A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享有盛誉,其业绩成就已获得业内的广泛认可和尊崇,能够引领本领域的发展方向,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在支持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深圳加快建设最具活力和效率的产业金融中心和科技金融中心中做出卓越贡献。一般应为5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2.B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业界影响力,其业绩成就已获得业内认可,显示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支持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深圳加快建设最具活力和效率的产业金融中心和科技金融中心中做出重大贡献。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C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业绩成就,显示出优秀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在支持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在推动深圳加快建设最具活力和效率的产业金融中心和科技金融中心中做出积极贡献。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不得申报情形1.已入选我市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的人才、已获聘我市特聘岗位的人才、原认定的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2.本项目与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同时申报。
3.申报人一经选定申报单位,不得再通过其他单位重复提交申请。
4.担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局级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市管干部),或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不适用本项目申报人员范围。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奖励的情形。
三、申报单位推荐名额
(一)本项目应由符合申报范围的金融机构择优推荐相关人才。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产规模、业务体量、经济贡献等资格条件分为三档。每个申报周期,第一档机构可推荐3名人才申报(包括A级、B级、C级,其中A级、B级各最多1名),第二档机构可推荐2名人才申报(包括B级、C级,其中B级最多1名),第三档机构可推荐1名C级人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档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应与项目申报表填报内容对应一致。
其中,第1至8项为必须提供,第9至10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如下:
1.项目申报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且应与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提供正反两面扫描件。
3.劳动合同。申报人应提供涵盖近三年在深工作情况的劳动合同。近三年存在工作单位变动的,应同时提供变动前单位的劳动合同。
4.与个人业绩说明相关的佐证材料。申报人应从专业水平、行业贡献、影响力与发展潜力、职业素养等四个方面完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个人业绩贡献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证书、奖状荣誉等。5.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时间应涵盖自申报人出生之日起至项目申报起始之日止。
6.廉洁告知书。
7.单位资质证明。提供申报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及金融业务相关许可证明。
8.企业业绩资格证明。申报单位应提供满足本档位资格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
9.纳税证明。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无法证明其近三年在深圳连续全职工作的申请人,应补充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在深《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从系统导出、打印申报表,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廉洁告知书应从系统导出,由申报人手写签字确认。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在申报系统提交,每个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均以中文命名,按实际顺序编号。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彩色且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得超出20MB;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且必须编制序号和编写文件名称。材料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材料1(或材料1-1)+材料名称。5.项目申报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应由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6.申报人提交的外文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五、申报程序
本项目原则上由申报单位向市委金融办提出。
(一)提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市人才服务高效办平台,选择人社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搜索“深圳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点击进入后填报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未注册的申报单位应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完成注册.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进行审核。经单位集体研究、公示,通过后予以申报。
(二)材料审查市委金融办统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的申报人,经通知补正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正齐全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时至2026年10月20日18时。
(二)申报人相关年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等起算时间以2026年1月1日为计算基点(如“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5周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三)申报人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申报单位是项目申报主体,配合市委金融办做好申报等工作,对报送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市委金融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委金融办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办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人收取费用,请向市委金融办举报。
(四)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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