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相关安排,结合我市金融领域人才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项目申报人应属于以下范围:
(一)在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理财、保险资管、证券资管、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持牌金融机构就业的人才。
(二)在依法在深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就业的人才。
(三)在依法设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等就业的人才。
(四)无申报单位的灵活就业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人才分为A、B、C三个层级,申报人仅能选择其中一个层级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弘扬爱国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申报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在上年度1月1日后回国(来华),从事金融业工作。
3.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在海外已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
(二)业绩条件
1.A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领域本行业享有盛誉,其研究成果或业绩成就已在国际范围内获得业内的广泛认可和尊崇,对金融业发展形成标杆引领和示范作用。一般应为5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主要包括:在海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人才,或海外一流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
2.B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领域本行业显示出较强的业界影响力,其研究成果或业绩成就已在国际范围内获得业内认可,对金融业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引领效应。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主要包括:在海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人才,或海外知名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
3.C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领域本行业取得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或业绩成就,显示出优秀的发展潜力,对金融业发展形成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主要包括:在海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文化单位、金融机构等有正式职位、工作多年的人才。
(三)不得申报情形
1.已获聘我市特聘岗位的人才、原认定的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2.本项目与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同时申报。
3.申报人一经选定申报单位,不得再通过其他单位重复提交申请。
4.担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局级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市管干部),或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不适用本项目申报人员范围。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奖励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应与项目申报表填报内容对应一致。其中,第1至7项为必须提供,第8至10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如下:
1.项目申报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且应与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提供正反两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包括申报人自本科阶段起学习经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海外在职(离职)/任职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包含海外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经历的在职(离职)/任职证明。5.在职人才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才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意向书。
6.与个人业绩说明相关的佐证材料。申报人应从本人研究专业领域、研究情况、代表性研究项目、主要研究成果、所获奖项等方面完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近五年来个人业绩贡献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证书、奖状荣誉等。
7.廉洁告知书。
8.单位资质证明。通过企业申报的,应提供申报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及金融业务相关许可证明。
9.海外任职单位组织架构图(申报A级、B级人才的应提供)。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从系统导出、打印申报表,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廉洁告知书应从系统导出,由申报人手写签字确认。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在申报系统提交,每个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均以中文命名,按实际顺序编号。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彩色且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得超出20MB;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且必须编制序号和编写文件名称。材料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材料1(或材料1-1)+材料名称。
5.项目申报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应由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6.申报人提交的外文证明材料,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四、申报程序
本项目原则上由申报单位向市委金融办提出,无申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才可直接向市委金融办提出。
(一)提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才登录市人才服务高效办平台,选择人社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搜索“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点击进入后填报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才应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进行审核。经单位集体研究,通过后予以申报。
(二)材料审查
市委金融办统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的申报人,经通知补正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正齐全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时至2026年10月20日18时。
(二)申报人相关年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等起算时间以2026年1月1日为计算基点(如“上一年度”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5周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三)申报人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申报单位或无申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才是项目申报主体,配合市委金融办做好申报等工作,对报送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市委金融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委金融办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办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人收取费用,请向市委金融办举报。
(四)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解释。
A类待遇:
1. 奖励:180万(60万X3年)最高540万(180万X3)
2. 科研启动经费:120-500万(仅限高校新引进)
3. 购房“三免”:商品房免社保、免户口十人才房免轮候
4.健康疗养:最高2.7万(9000元或4000元X3年)
5.医疗:免费体检、一对一服务8折+港澳人才签注
6.出行:机场、高铁VIP+深圳市小汽车牌照+公交免费+地铁
7.政务:窗口绿通服务
8.金融:个人最高300万信用卡额度,300万信用贷+人才企业贷款最高3000万+企业出海服务
B类待遇
1.奖励:108万(36万X3年)最高468万(B级108万+A级180万X2)
2.科研启动经费:120-500万(仅限高校新引进)
3.购房“三免”:商品房免社保、免户口十人才房免轮候
4.医疗:免费体检、就医绿通
5.出行:机场、高铁快捷通道+公交免费+地铁8折+港澳人才签注
6.政务:窗口绿通服务
7.金融:个人最高300万信用卡额度,200万信用贷+人才企业贷款最高3000万+企业出海服务
C类待遇
1.奖励:72万(24万X3年)最高540万(C级72万+B级108万+A级180万X2)
2.科研启动经费:90-300万(仅限高校新引进)
3.购房“三免”:商品房免社保、免户口十人才房免轮候
4.医疗:免费体检、就医绿通
5.出行:机场、高铁快捷通道+港澳人才签注
6.政务:窗口绿通服务
7.金融:个人最高300万信用卡额度,200万信用贷+人才企业贷款最高3000万+企业出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