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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6年演艺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文〔2025〕118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6〕2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主营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的数字创意产业(含深圳市分类标准),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范围(见申报通知附件)。
(二)申报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型营业性演出,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获得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文化部门的批准并顺利举办,单场售票数超过5000张;
2.高品质音乐会,演出主创或演员为国内外一流文艺名家,演出剧场座位数不少于1000座,上座率不低于50%,单场演出票房收入不低于30万元;
3.新型演艺,主要利用前沿科技、创新表现形式或跨领域融合手段突破传统舞台艺术边界,为观众提供沉浸式、交互式或多维体验的表演艺术形式,单场演出售票数不少于500张,单场票房收入不低于15万元。
(三)申报项目已获得营业性演出许可,2025年度内在深圳市内举办,能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资助方式:事后资助。根据演出规模、票房占比、产业带动效益和影响力综合评定。
(二)资助标准:
同一主办单位每年获得本类别项目资助累计上限为200万元。在深首演、巡演首站落地深圳的项目,按对应类型基础资助标准,结合演出规模、票房占比额外增加不超过50%资助金额,叠加后单场资助不突破对应类型基础标准的1.5倍,且年度累计资助不超200万元上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最终确定资助金额。
1.大型营业性演出:
申报主体为演出主办单位的:单场演出售票5000(含)-15000(含)张的,每场最高资助20万元;单场演出售票15000-30000(含)张以上的,每场最高资助40万元;单场演出售票30000张以上的,每场最高资助60万元。
申报主体为演出承办单位的:需占本场演出总票房收入30%及以上,方可按实际票房占比核算资助金额(例:本场演出售票7000张,对应基础最高资助20万元,承办单位实际票房占比35%,则核算资助金额最高为20万元×35%=7万元)。
2.高品质音乐会:单场票房收入30(含)-50(含)万元的,每场最高资助20万元;单场票房收入50-80(含)万元的,每场最高资助40万元;单场票房收入80万元以上的,每场最高资助60万元。
3.新型演艺:单场票房收入15(含)-25(含)万元的,每场最高资助20万元;单场票房收入25-40(含)万元的,每场最高资助40万元;单场票房收入40万元以上的,每场最高资助6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其他行政权力”,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选择申报类别“演艺活动”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广东省政府服务平台”登录界面。(该系统为广东省统一政务系统,需以企业为单位注册账号并绑定实名经办人。)
申报人通过法人账号登陆“广东省政府服务平台”后,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请奖励类型选“演艺活动”。纸质材料递交方式请选择“窗口递交”,出件结果领取方式请选择“自取”。
(二)书面材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纸质文件(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4.申报单位近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首页盖公章,需有备案二维码)。
5.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单位2025年完税证明(盖公章)。
6.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如申报单位不是报批单位,需提供与报批单位联合举办的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分工协议)。
7.门票销售与票房证明材料(委托平台售票合同、平台出具的项目报表等)。
8.申报大型营业性演出的,须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总体方案(主题、阵容、档期、场地、规模、主承办单位)、票务方案、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证明材料(如参演艺人/团队资质、代表作、行业影响力说明);
(2)申报单位为承办单位的,须额外提交演出票房分成证明材料(主承办方、票务方、场地方分成协议,收入确认凭证、纳税凭证、财务佐证材料)。
9.申报高品质音乐会的,额外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演出主创/演员资质证明(如国家一级演员证书、国家级文艺奖项证书、国际知名赛事获奖证书、知名院团任职证明等能证明其国内外一流水准的材料);
(2)演出剧场场地证明(如剧场租赁合同、剧场出具的座位数证明等,需明确剧场实际座位数不少于1000座)。
10.申报新型演艺的,额外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体现科技应用/创新表现形式/跨领域融合的证明材料(如舞台技术方案、沉浸式设备采购/使用证明、跨领域合作协议、创意策划方案等);
(2)能证明演出为沉浸式/交互式/多维体验的现场资料(如演出剧照、视频片段、观众体验反馈、行业专业评价等)。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7月27日09:00至2026年8月15日00:00。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截止前已提交的项目可作撤回、修改,并继续提交系统初审。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项目提交申请,已提交初审的项目也无法补充、修改。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四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七、申报和审核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现场考察(如有需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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