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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3年保险费项目申报指南(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3-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投保的保险公司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且在深圳市注册(见附件)。
(三)投保的险种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险种(见附件)。
(四)保险于2022年购买且保费已实际支付,保险费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
四、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单个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不同试点险种的保险费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载相关附件。
(二)书面材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纸质文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度(2020-2022)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首页盖公章,需有备案二维码)。
4、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近三年度(2020—2022年)纳税证明(盖公章)。
5、保险合同、保险单、保险费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回单。
6、试点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试点险种证明。
7、企业上年度年末(2022年12月)为深圳员工购买社保汇总表。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整本侧面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4日18:00。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5月23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信息。
七、申报和审核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附件:保险费试点险种及试点公司名称        

试点险种:
1.演艺活动财产保险
2.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
3.演艺活动取消保险
4.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5.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
6.艺术品综合保险
7.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8.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
9.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
10.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11.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试点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