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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留学生创业园租金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项目名称
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
申报条件
(一)在光明区辖区范围内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企事业单位;
(二)拥有固定的建设场地,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
(四)运营单位产权清晰,无重大法律纠纷;近两年信用记录良好,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以同政府共同承担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的园区运营方;
(六)建立创业导师团队,为入驻企业(项目)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
(七)提供用于在孵企业(项目)的专项种子基金。
扶持标准
(一)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入园企业(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为三年,第一年由园区提供免费的办公研发用房,第二年及第三年成长期内收取30%的租金,孵化期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需企业(项目)自行承担;
(二)入驻企业(项目)可申请市、区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三)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的企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研究相应扶持政策,并报区分管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
5)《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9)《留学人员个人简历》
8)《深圳市光明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2)《申请入园企业(项目)评估表》
7)《项目创业计划书》
1)《企业章程》或《股东协议书》
3) 已注册的申请企业还需提供:《企业章程》、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可以证明自身技术和身份的材料、验资报告复印件、与其他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复印件、环评报告、上一年度及截止至申请前的企业财务报表。
政策依据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