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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排名前20名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对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前20名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
(二)申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或者申请指南要求的;
2.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3.对往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绩效评价或者鉴证确认不合格的;
4.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5.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发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6.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7.不符合国家、省以及深圳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的;
8.应列入政府投资或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资助的项目;
9.政策法规规定不允许兴办的项目;
10.规定时间内,深圳信用网上存在被财政、海关、工商、税务、安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金额罚款记录;
11.3年内存在被处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12.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13.验收不合格项目未满3年;
14.申报单位截止申报之日2年内有资金、土地使用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15.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6.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17.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
(三)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和本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者骗取专项资金。若有违反,将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请时间和材料
(一)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1日。
(二)申请材料:
1.2020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奖励申请书;
2.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登录“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打印)。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二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资助标准
对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前20名市菜篮子基地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