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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展2021年度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物业管理星级项目,促进我市绿色物业管理的发展,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评价对象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应以依法依规设立且独立完整的物业管理区域为评价对象。
(二)申报主体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申报和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联合)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以《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标准》(SJG50-2018)为依据,申报项目应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且在运营过程中具有“节能减排、节水、绿色、可回收循环利用”等绿色物业管理特征,符合绿色化和低碳化的管理要求,对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显著提升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申报书、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申报自评估报告,并提交自评报告中各项指标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所有证明材料应逐个扫描成PDF文档,并按照顺序编号(1基本制度、2节能管理、3节水管理、4垃圾分类管理、5绿化管理、6污染防治管理、7提高与创新),做好排序。
三、评价流程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评价流程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分、公示公告、授牌和归档。
(一)项目申报
项目自评结果达到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相应等级要求的,申报单位可将项目申报资料按照要求排序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cjzxgreen@szjs.gov.cn)。
(二)材料初审
促进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专业初审。
(三)专家现场核查
促进中心从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核查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申报单位应备好项目纸质材料(原件)接受核查组质询,并按核查组要求配合现场核查。
(一)评分
现场核查后,核查组对项目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评审并打分,评分达到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要求的项目需向促进中心提交最终版本的纸质申报资料。
(二)结果公示、公告
促进中心对评分达标的项目进行为期十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公告。
(三)授牌和归档
促进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标识证书及牌匾,并对获得标识的项目进行归档。
四、其他事项
促进中心对绿色物业管理星级标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在有关网站进行定期发布和更新。获得绿色物业管理星级标识的物业项目可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扶持资金资助。物业服务企业在获得星级标识后,在管理项目的过程中应继续按照所获星级的标准提供服务。如发现达不到星级要求的,将随时注销该项目星级标识资格。以不真实的申请材料获得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的,将收回标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申报书
2.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申报自评估报告模板
3.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