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政府动态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时间:

2021-03-17至2021-10-31


资助范围:

(一)主要资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重点支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影片,以及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等题材重点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

(二)资助类型包括:1.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2.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点题材影片;3.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4.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立德树人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大主题电影展映推广活动。

(三)资助内容包括:1.优秀国产影片硬盘制作、宣发营销业务开展等的资助;2.重大主题电影展映推广活动策划实施、媒体宣传等的资助。



申报条件&资助额度: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基础条件

资助额度

1

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

(一)申报机构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

(二)申报机构为影片该项资助申请的唯一负责单位,可为出品方或发行方及其委托方,须取得所有相关权益方的授权,提供影片著作权证明和相关授权文件。

(三)申报资助影片一般应在2021年内公映。申报时尚未公映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并确定在本年内上映,特殊情况下可在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6个月内上映。2020年12月份公映的影片,可在今年4月底前申报。复映影片须符合《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国影发〔2018〕2号)要求。

(四)申报资助电影展映推广活动,须取得所涉及影片出品方的展映许可,并得到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每部影片奖励金额不高于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