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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2021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充分展示工业创新发展成果,提升我省工业品牌影响力,弘扬优秀工业文化,不断丰富工业旅游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工业旅游参观体验需求,现开展2021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结合我省制造业产业特点和工业发展实际,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发掘7类工业旅游资源。
(一)现代智慧工厂。以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为代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企业。
(二)新技术新业态体验站。以新技术创新体验基地、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技术新业态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园区和特色小镇。
(三)新型工业基地。以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特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及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四)特色产业园区。以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产业为主导产业,经省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联盟为主体创建的品牌园区。
(五)匠心制造企业。食品、纺织服装、家电、陶瓷、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中能展现广东工匠精神的老字号、知名品牌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六)工业文化载体。国家和省级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工业展览馆等优秀岭南特色工业文化展示、体验场馆。无线电科普教育基地、工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设的工业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
(七)其他类型。上述6种类型以外,其他具有工业品牌文化推广价值的展示项目。
二、基础条件
培育对象为广东省内可以提供工业品牌文化展示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二)自愿利用本单位资源,开放工业品牌文化展示设施,向社会公众开展工业旅游。展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具备开展交流、展示、参观、教育、体验等基础功能和安全服务能力。
(五)同意授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使用企业涉及工业品牌文化展示的相关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发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省级有关行业协会按类型组织发动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有意愿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填写《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2021年)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文化旅游部门对申报项目组织开展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推荐汇总表》。
(四)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市申报项目资料,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五)公布。根据评审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入库项目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入库名单。对入库的培育对象,将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弘扬工业文化、推广工业品牌、丰富改善旅游资源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对照广东省工业旅游资源培育对象的基础条件,按照企业(单位)自愿的原则,广泛组织宣传发动,积极鼓励具备条件且有创建意愿的单位进行申报,数量不限,广州、深圳市可推荐100个以上,珠三角其他地市可推荐50个以上,其余地市可推荐30个以上。
各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对象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请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